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2023-02-03  作者:  浏览量:446

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

关于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3日 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唐大军区长所作的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政府2022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主要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区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五地一城”奋斗目标,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提振信心,持续扩大内需,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实现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确保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江津开好局、起好步。

会议号召,全区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在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坚强领导下,踔厉奋发、接续奋斗,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奋力开创现代化新江津建设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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