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日期:2024-02-21  作者:  浏览量:1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421日在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上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代院长  揭诚渝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3年主要工作

 

2023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的起步之年,是奋力开创现代化新江津建设新局面的关键之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六届历次全会和区委十五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江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8019件(其中新收案件34909件),同比下降9.05%;审执结34808件,同比下降10.04%,审判质效列全市基层法院第一位。入选全国法院案例库参考性案例5篇、市级以上典型案事例20个,有8篇裁判文书、8场庭审获评全市法院优秀,1篇司法建议入选重庆法院年度优秀司法建议,全国层面优秀成果数量列全市基层法院第一方阵。成功创建国家级节约型机关,代表委员联络站获评全市法院优秀联络站获国家级、市级、区级集体和个人表彰63

一、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大力加强政治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党内法规、平安建设等专题学习研讨14次。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落实政法工作条例,研究细化党组向区委、区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请示报告事项36。对照市高法院“党建+审执”两张表考核指标,细化责任分工,强化结果运用,树立党建引领鲜明导向。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制定主题教育总体实施方案及配套方案15个,细化分解主要任务22项。坚持以学为先,举办领导干部读书班,组织专题党课讲授21次,15个党支部开展学习研讨180余次。大兴调查研究,班子成员聚焦9个方面领题调研,深入走访基层单位26个,提出问题及解决措施22条,转化运用调研成果26项。强化检视整改,查找问题20个,制定整改措施41条。着力推动发展,对照市高法院“管长远”60条和“当下干”40条,进一步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认真接受督察巡查。把自觉接受监督、配合市高法院政治督察暨司法巡查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立行立改,严格对照8个方面25项反馈意见逐条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细化整改措施55项。抓实标本兼治,把整改落实与推动工作发展紧密结合,强化建章立制、力促成果转化。经市高法院党组评定,区法院整改成效综合评估为“好”

二、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助推平安江津、法治江津建设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9381255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强化“打财断血”联调协作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结故意杀人等暴力犯罪案件91104人、“两抢一盗”等侵财犯罪案件238316人。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66人。继续保持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严惩高压态势,审结相关案件810人。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上下游关联犯罪,办理许某宾、裴某如等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涉案金额1.45亿余元,18名被告人均被判处刑罚并处罚金。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办理郑某财、林某兵贩卖毒品案入选重庆法院依法惩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常态化开展平安稳定风险排查43次。认真落实群众来信“有信必复”工作,办理群众来信132件、网上信访177件,接待群众来访1561人次。一体落实“一号司法建议”“二号司法建议”,围绕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发出司法建议47。全力以赴“稳民生、保交楼”,妥处涉“恒大及类恒大”房地产纠纷85,涉案标的逾25亿元。审慎处理遗爱池商圈商业用房系列问题,着力化解178户业主群体性重大信访。创新群体性纠纷示范裁判机制,将涉千余户业主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化解于诉前。

支持法治政府建设。强化审判职能,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行政诉讼及非诉行政审查案件490件。办理廖某年诉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双福街道办事处行政协议纠纷案入选人民法院年度案例50。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达100%。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制定《行政案件诉前调解工作办法》,联合区检察院、区司法局推进区级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建设运行与区司法局、区人力社保局成立三方协调化解小组,实质化解工伤案件11件,涉及金额157.7万元。持续强化府院联动,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常态化开展同堂培训、案件会商等82次,400余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来院旁听庭审

三、践行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贯彻落实市委“一号工程”,以《推动川南渝西地区融合发展总体方案》实施为契机,深化与四川合江、安岳等地法院司法协作,开展跨域诉讼服务、执行联动等56次。深度参与泸永江执法司法一体化行动,共建三地执法司法协作、矛盾纠纷联调联处机制。紧扣西部陆海新通道重庆主枢纽建设,审结涉重点物流项目建设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案件198件,涉及金额1.03亿元;对接参与征地拆迁补偿、职工安置,化解诉前纠纷13次。在珞璜临港产业城首创“司法服务驿站”,为12家企业提供专项法律咨询25次,成功调解商事纠纷4件,涉案金额700余万元,相关经验做法入选重庆法院促进“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典型案事例。

持续优化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审结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一审民商事案件7496件,涉及金额10.5亿元。办理重庆某电线电缆公司合同纠纷案获评重庆法院商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持续探索“法庭+商会”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调解商事纠纷357件,入选江津区2023年最佳实践案例,双福新区商会驻双福法庭调解室获全国工商联通报表扬。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案件1222人,涉及金额7000余万元。精准适用执行措施,办理江津大酒店与重庆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全财产置换案,通过合理评估担保财产价值,为企业释放现金流1000余万元。牵头营商环境指标排名主城都市区第6位。

深化生态保护修复促绿色发展。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160件,引导32名被告人缴纳生态修复金25.32万元。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依法办理重庆法院首个企业完成环保合规整改、对主管人员适用缓刑案件。切实服务绿色发展,相关专项课题被市高法院评定为“优秀”。持续强化联动协作,与川渝黔法院携手共建“纽扣法庭”“一江法庭”。坚持修复性司法理念,全国首个生态日期间,与市高法院、市五中法院、区林业局开展“守护绿水青山”系列活动,获《人民日报》专题报道、新华社英文专稿推介。持续推进生态司法保护基地建设,迭代升级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收容救护中心,收容救护长江鲟等珍稀特有鱼类1900余尾,相关经验做法入选重庆法院长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事例。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回应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审结就业、住房、教育、养老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一审民事案件4875。帮助困难群体,办理缓减免交诉讼费23125.13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1.8万元。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办理网上立案17591件,网上缴费11571件,12368热线接听率100%区人力社保局、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区总商会)发布全市首个劳动用工综合性合规指引,联合区总工会等六部门共建区级劳动用工合规指导中心。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正确适用见义勇为损害救济规则,办理“跳江救人案”入选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支持老年人自主选择养老方式,办理“苏甲诉苏乙等赡养纠纷案”入选人民法院老年人权益保护第三批典型案例

依法维护胜诉权益。执结案件10982件,执行到位10.8亿元。办理重庆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被责令退赔执行案入选重庆市“执行十大典型案件”。深入开展“迅雷行动”,审结追索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纠纷等涉民生案件177件,为200余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案款1168.37万元。积极开展“雷霆2023”专项活动,办结涉职务犯罪财产刑执行案件46件,执行到位1700余万元。持续强化规避执行行为惩治力度,与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共建打击拒执犯罪工作联动机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644名,限制高消费6124人次,司法拘留249人次,法定不准许出境人员5人,对拒不配合执行的10个单位和个人罚款0.85万元。加强执行联动,与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江津监管分局、20余家保险业机构共建协助执行机制。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规范罚金减免办理流程,发出全市首份罚金减免裁定,对身患重病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终结执行。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审结婚姻家庭类案件3816,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6份,发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1000余份。与区检察院、区教委、区公安局等七部门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工作联动机制的意见》,共建“黄桷树下”家事审判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发出全市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妥善处理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案件895件,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111人。联合区教委、区民政局等八部门建立健全防范性侵未成年人协作机制,深入街镇、学校等开展普法宣传教育226次。与区妇联等在塘河镇石龙门村挂牌重庆首个“川渝妇女儿童维权站”,建成集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家事调解、法律援助等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妇女儿童维权综合服务平台。区法院被市妇联、市教委命名为“重庆市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入选“重庆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名单”。

积极助力基层治理。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治理体系,引入22名人民调解员定向派驻“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开展工作。大力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贾嗣法庭着力打造“只跑一处”矛盾纠纷化解中心,石蟆法庭扎实开展“边际联调”司法协作,推动矛盾纠纷止于诉前。双福法庭被市高法院命名为“示范民生法庭”。进一步完善“代表委员联络站”建设运行,持续强化“一街镇一法官”作用发挥,选派法官与街镇实地对接402次,接受群众各类咨询725次,依托5G“车载便民法庭”开展巡回审判138次。

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

全面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高标准集约化建成案件事务中心,围绕网上立案、电子送达、数字庭审等重点持续发力,梳理细化37个流程节点和15项工作举措,建成7个科技法庭、云上共享法庭。立足实践积极参与市高法院有关律师电子送达地址库等规则制定,创新推广运用“e律达”系统、无书记员庭审模式等科技手段,有效提升审执质效。全流程网上办案员额法官覆盖率达100%,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类型实现全覆盖”,各项核心评价指标位居全市首批试点法院前列。

持续优化司法责任体系建设适应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试点需要,着力构建系统科学完备的审判管理现代化体系。健全完善审判监督管理制度13项。严格案件办理“三个环节”“四种情况”全流程动态监管,认真落实案件阅核工作机制,压紧压实院庭长监管责任。创新定案机制,规范“三会”议事规则,分类明确“四类案件”及“典型案件”监管重点,突出审委会抓大事、议要案作用,法院院长主持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46次,讨论案事件414件。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通报办案质量情况12。制定《法官员额退出实施细则》,明确“办案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应当退出情形,完善“能进能出”的法官员额动态管理机制。

创新部分民事案件调解前置。将试点工作融入基层治理,推动区委平安办印发《关于推进民事案件调解前置试点深化诉源治理的实施方案》。按照“法官+调解员+书记员”模式组建工作团队,细化案件分流、诉前调解及程序转换办理标准、完成时限创新“前调后审一体化”运行模式,全市首创类型化纠纷要素式调解法“诉前调解+速裁快审”一体衔接,高效实质化解所涉纠纷。2023年办理诉前调书、诉前调确案件3726件,同比增长36.58%,占一审民事案件的20.72%,诉前调解案件平均办理时长缩短至8.05天,相关经验做法入选重庆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典型案例选编(第九批)。

六、全面从严管党治院,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扎实推进清廉法院建设。持续修复净化政治生态,深入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深刻吸取谭平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认真组织开展以案四说“以案促改”等专题活动,受教育对象560人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市委实施意见,持续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开展审务督察74次,编发审务督察通报37期。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制度,坚持“逢问必录”,全年完成填报4706次,记录报告信息737

做优做实全员绩效考核。成立干警考评委员会及综合部门、审判执行两个考核专班,分类制定干警考核办法和业绩考核细则,细化工作量计算指引,初步构建覆盖三类人员的1+2+N”干警考核制度体系。持续配套完善法院系统“赛马比拼”和选贤任能机制,分类建立后备干部、审执人才、调研人才三大人才库。规范开展各类人员晋升,制定《江津法院职级晋升办法(试行)》,依据实干实绩实效晋级、晋升49人,选任部门正副职干部8名,交流轮岗52人,班子成员调整交流3人、新提任1人。

全面提升干警综合素能全力打造新时代“红岩先锋”变革型组织,统筹推动“一支部一堡垒,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成立津法红岩青年先锋队,一体融合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与示范引领。创新“津法讲堂”文化品牌,开展“领雁学堂”“青年干警论坛”等学习交流活动31次,“书香津法”读书会入选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职工读书会”。持续深化以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庭审、优秀司法建议、优秀学术论文、典型案事例等精品打造为主体的“五优工程”,累计产出精品211件。

七、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着力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铸牢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将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持续推动新时代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一年来,区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积极配合开展专项调研。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满意率均达100%。承办“重庆法院十大重点联络活动”,开展联络活动52场,300余名代表委员受邀调研视察、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参与调解。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排名全市基层法院前列。认真接受监察机关监察监督。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常态化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区法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领航掌舵,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离不开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法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认识到,区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切实服务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江津建设、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党委领导下夯实特色法庭建设、统筹发挥调解基础性作用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抓实“公正与效率”,全面从严治院治警仍需加强,司法作风需进一步改善队伍综合素质需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4重点工作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现代化新江津建设从全面部署到纵深推进的重要一年。区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严格落实市委六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区委十五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奋力开创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江津新局面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一是筑牢政治忠诚。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做到“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重庆见行动、江津抓落实、法院必担当。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人民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是维护安全稳定。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坚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对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障稳进增效、除险固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助推江津区141”基层智治体系建设。

三是服务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建设“先行区、主枢纽、排头兵”战略定位精准发力,持续深化区域司法协作,做深做实泸永江执法司法一体化建设,努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做好服务“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工作,推动重大战略和改革任务落地见效。革新环境资源审判理念、机制、方法,把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辩证统一的裁判理念落实到每一个案件的具体裁判中。

四是保障民生权益。妥善审理就业、住房、教育、养老、物业等民生案件。加强对困难弱势群体保护,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强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化执行难综合治理,及时兑现胜诉权益。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需求。

五是巩固改革成果。聚焦数字法治及“全渝数智法院”建设要求,切实深化全流程网上办案改革试点工作。持续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做好部分民事案件调解前置、全流程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等专项改革成果转化,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人案贯通做实干警考核机制建设,激励干警主动担当、能动履职。

六是自觉接受监督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做好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工作,及时报告工作情况,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更加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监察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群众监督、舆论监督。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接续奋斗、唯实争先,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动新时代新征程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江津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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