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江津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日期:2024-02-02  作者:  浏览量:1

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江津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4年2月2日在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上

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杨永兰

 

主席团各位成员

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审查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重庆市江津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24年区级预算草案和区级部门预算草案。在此之前,区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了座谈会,提出了初审意见,区财政局根据初审意见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大会期间,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3年,面对严峻复杂形势和艰巨繁重任务,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的工作导向,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重庆主枢纽建设等国家战略和全区重点工作,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开源挖潜组织财政收入,认真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统筹优化支出结构,积极应对运行风险和收支矛盾,认真执行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和区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为新时代新征程现代化新江津建设实现良好开局提供了财力保障,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同时,在财政运行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房地产行业遇冷,土地出让收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财政增收压力大;二是财政支出承压,无论是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还是重点民生领域,均需要大量资金支持,预算收支矛盾加剧;三是预算绩效管理有待深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够充分;四是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持续加大,政府债务2023年末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了62.36亿元,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任务艰巨。

二、2024年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总体可行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4年预算草案编制全面贯彻落实了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区委十五届六次全会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工作导向,围绕“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目标,强化了财力统筹,突出了保障重点,预算收支安排符合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预期,总体可行。员会建议,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重庆市江津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区级预算草案和区级部门预算草案。

三、做好2024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建议

2024年按照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要求,执行好惠企利民纾困政策,保持适当的支出强度,确保财政支出总规模适度增长,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个人创业就业,大力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进一步广开财源增加财政收入。一是积极培育主体税源,突出挖潜增效,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大力支持优质骨干企业做大做强、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培育壮大制造业主体税源,积极挖掘新兴税源。二是积极盘活存量国有资产资源,注重分类施策,规范国有资产处置,做好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决策审批等工作,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发挥市场导向作用,让经营性国有资产和各类国有资源产生增值收益。三是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提前策划包装高质量项目,最大限度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发挥产业投资母基金作用,推动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

(二)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一是强化重大战略和重点工作的财力保障,围绕建设“五地一城”奋斗目标,聚焦关键领域,关键任务,强化资金统筹,支持成渝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以及国家战略腹地建设等国家战略更好在江津落地。二是精打细算强化支出管理,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持续压减行政成本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重点保障基本民生、人员工资、机关运转以及民生实事项目等民生事项最急最需支出。三是统筹用好有限的财政资金,进一步统筹沉淀的存量资金,将使用绩效不明显的资金腾挪用于保重点民生,防止个别项目支出固化僵化。

(三)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一是要严格执行区人代会批准的预算,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二是及时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快债券项目实施,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和预算联网监督,督促指导预算单位科学合理编制目标,加强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完善与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互联互通。

(四)进一步强化政府债务风险管控。一是要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按照市级下达的债务限额举借政府债务,坚决防止新增隐性债务。二是强化政府债务风险实时监测,强化风险预警,定期排查债务风险隐患,妥善化解存量债务,及时足额偿还政府债务本息,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三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量力而行,科学合理安排政府投资项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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