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6.关于进一步加强失独家庭生活扶助和心理关爱的建议
日期:2023-09-21  作者:  浏览量:849

关于进一步加强失独家庭生活扶助和心理关爱的建议

提议人

所属代表团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黄云明

第七代表团

区卫生健康委

区民政局

 

建议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失独家庭生活扶助和心理关爱的建议

 

自国家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我国独生子女家庭数量越来越多,伴随现代社会迅速发展,失独家庭数量也随之增长。失独问题是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一个特殊问题,也是亟待关切的社会问题。

一、基本情况

江津区失独家庭较多,就白沙镇失独家庭有 380人,目前我区对失独家庭采取的扶助措施如下:一、每人每年12000元;二、享受居民医保一档全额补助和住院护理保险。

二、存在的问题

1.失独导致子女赡养功能缺失。在生活照料、医疗陪护、紧急救助等相关方面,失独家庭是缺失的,例如:失独老人在突发疾病时,缺乏第一时间应急处理的联系人,而在住院、手术等特殊时期,存在无人签字、无人陪护的问题,这些情况均使失独家庭陷入老无所依的境地。

2.失独导致家庭陷入经济困顿。虽然国家出台了扶助政策,但每年仅12000元,而失独的家庭多是老年人,劳动能力较弱,家庭收入有限,如果遇上大病重病,整个家庭会因此陷入困顿。

3.失独导致心理健康问题。在经历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后,失独老人失去了精神依靠和寄托,心理变得脆弱和敏感,容易陷入精神抑郁,甚至导致更加严重的心理疾病。

三、对策建议

对于失独家庭,政府和社会有责任及时采取措施,完善社会化养老和补助政策,合力帮助他们在社会的关爱中找到心灵的慰藉,安度晚年。

1. 进一步补充完善扶助救助政策。建议在现有扶助政策的基础上,民政部门主导。依托社区或卫生服务中心为失独老人设立医、养结合的服务站,方便失独老人就近就医,解决他们的养老就医问题。

2. 构建常态化关爱服务机制。由社区干部协助高校志愿者成立组织,为关爱“失独家庭”活动提供活动阵地,使得该公益活动得以长期长效开展, 从而丰富其精神生活解决失独家庭的内心孤寂,重新获得活下去的动力。

3. 在失独家庭所在区域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比如一个单位或个人对一个家庭进行帮扶。

 

办理简述

 

A

津卫办202370

 

重庆市江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大第次会议第496

建议的复函

 

一、您的建议内容

1.进一步补充完善扶助救助政策。

2.构建常态化关爱服务机制

3.在失独家庭所在区域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

二、现行政策及解释

2007年开始,国家人口计生委就把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作为特殊困难的群体给予重点关心关爱,建立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一直延续到现在。2022年重庆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这个群体的扶助标准已经提高到了12000/人·年,不论城市还是农村,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

(一)重庆市特别扶助政策

依据重庆市卫计委等4个部门《关于调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等有关政策的通知》(渝卫委家庭发〔201566号)文件精神,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出台了如下扶助关爱政策:

1.为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补助一次性养老保险金5000元;

2.为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购买住院护理保险;

3.为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建立“就医绿色服务通道”,方便就医。

4. 2016 年起,完善特别扶助金发放方式。特别扶助金发放方式由一年发放一次改为每半年发放一次,发放时间为每年的 331日前和 930日前。

(二)江津区特别扶助政策

1.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津卫委办2017148号)精神,对贯彻重庆市相关文件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一要加强“一户一档”制度的落实。

二要加强联系人制度的落实。

三要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落实。

四要加强走访慰问的落实。在传统节日期间,一是各镇(街)应定期走访慰问特殊困难家庭,及时了解其困难和需求,给予生活关怀和精神慰藉。二是充分发挥辖区内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是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志愿者、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和社会慈善机构(组织)等的作用,以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为重点,开展亲情牵手和各种联谊活动。三是村(社区)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爱心交谈、团圆饭、走访慰问等形式,缓解他们的孤独感,提高其晚年生活的幸福感。

2.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利益导向工作的通知》(津卫委〔201630号)精神,成立江津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利益导向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卫生健康委、财政局、教委、区住房城乡建委、民政局、人力社保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残联、妇联、团委、计生协会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协调成员单位开展一系列关爱帮扶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活动。加强对计生特殊家庭的关爱关怀,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责任。为全面做好计生特殊家庭的关爱关怀,各镇(街)要建立关爱关怀帮扶制度,切实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子女入学、养老、就医、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困难,让计生特殊家庭感受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关怀。

3.根据《关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扶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卫委〔202138号)精神,江津区又出台了部分扶助关爱措施:

①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补助一次性精神抚慰金1000/人(丧偶的2000/人);

②生日慰问金(100/人年);

③春节慰问金(100/人年);

④临时困难关怀扶助金,对象: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意外伤害等造成人身或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需要关怀扶助的计生特殊家庭;

(三)江津区各镇街帮扶措施

各镇街党委、政府根据自身财力和工作实际,制定了各具特色的镇街级奖励扶助措施政策,把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作为主要慰问对象,在每年元旦春节期间都要进行走访慰问,体现了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悉心扶助和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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