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8.关于解决江津城区就餐停车难问题的建议
日期:2023-09-20  作者:  浏览量:18

关于解决江津城区就餐停车难问题的建议

提议人

所属代表团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熊晓莉

第十代表团

区城市管理局

区公安局

 

建议正文

 

关于解决江津城区就餐停车难问题的建议

 

一、基本情况

  江津有餐饮企业4200多家,其中主城2000多家,到餐饮企业就餐的顾客经常因为停车难,或者因为停车贴单、扣分、罚款等诸多问题而怨声载道。在用餐高峰期,停车难等各种矛盾和问题更加突出,餐饮企业和顾客都非常烦恼,严重影响了企业经营,成为制约江津餐饮业发展的重要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部分餐饮企业为了解决停车难问题,在自己门店购买了固定车位但是仍然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如果前来就餐顾客停在企业的车位上,仍然要被收费。二是企业车位的车子一旦离开,车位就马上被其他车辆占用,又没停车位了。对没有购买车位的餐饮企业,存在有关系的多划定车位,关系的不划定车位或少划车位等问题,就餐停车难问题严重制约了餐饮企业的发展。

三、建议

  为支持餐饮业发展、解决就餐停车难问题建议:

1.对企业门口小坝子小坝子可以用于食客停车,建议相关部门在不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的情况下,错峰纠违,在用餐高峰放宽政策,不贴单、不扣分、不罚款。

2.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在每个餐饮企业门店前划定5一10个车位,方便顾客尽快停车就餐

 

办理简述

 

A

津城管局2023128

 

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民代表会第三次会议第46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

复  函

 

一、基本情况

目前,江津中心城区(几江、鼎山、圣泉、德感、双福)有对公众开放的停车位4.53万个,一定程度上可保障市民就餐时的停车需求,其中:路内停车位1.56万个,停车场停车位2.95万个。

为尽量减少路内停车位周边餐饮企业及居民的停车费用支出,滨江大道等部分智能停车收费管理路段现实行预缴停车费享受优惠的措施,即:车主按车牌号码,通过“易停江津”微信公众号线上按月预缴停车费,预缴停车费的车辆可在固定路段反复停靠(相邻的100余个停车位,车主预交停车费时可在系统上选择具体路段),预缴费用期限内不再产生停车费,但车位不固定、不预留,如有空位其他社会车辆均可停靠并按实生成停车费用。此外,《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路内停车位管理单位不得将路内停车设施固定给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故路内停车位不能固定给餐饮企业使用。

二、关于餐饮企业门口坝子用餐高峰期停车不贴单、不扣分、不罚款的回复

一是疫情结束后,为促进餐饮业等尽快恢复正常运转,一段时间内,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停车的行为未实施处罚(阻塞消防通道的除外)。二是近期在部分人行道及餐饮企业门口坝子临时停车的行为也未实施处罚(阻塞消防通道的除外)。三是区城市管理局将会同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相关街道办事处,结合各区域实际情况多措并举持续规范停车秩序。

三、关于在每个餐饮企业店门前划定510个车位的回复

一是为缓解商圈及市民就餐等停车难,区城市管理局会同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相关街道办事处已在祥瑞时光道、港龙、重百等商圈周边路段施划了部分路内停车位;此外,滨江大道外侧(公交车站、斑马线、导向车道除外)施划有限时停车位(可停放约1500辆汽车),停车时间为中午11:30-14:00,下午17:30次日7:00,基本能满足就餐集中区域的车辆临停需求。二是根据《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路内停车位设置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规定,不得影响步行通行、侵占消防通道及行人过街设施。下列城市道路设施范围内不得设置路内停车位:(一)道路交叉口和学校、医院出入口以及公共交通站点附近50米范围内的路段(二)可能损害城市绿地或者树木的路段(三)消防通道、消防扑救场地、消火栓周边5米范围内区域和盲人专用通道(四)城市主干道、快速路沿线及主、次干道之间的连接道(五)双向通行低于6米、单向通行少于2个行车道的车行道(六)人行横道线两侧5米范围内区域(七)宽度在5米以下的人行道(八)急救站、加油站、消防队(站)门前、紧急避难场地出入口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九)附近200米范围内有停车场且能满足停车需要的地段;(十)影响桥梁、隧道等结构设施安全的区域(十一)各类地下管道工作井上方1.5米范围内(十二)其他不宜设置路内停车位的路段。”以及每个餐饮企业门店附近的设施布局、交通组织等实际情况,无法保障每个餐饮企业门店前均设置有停车位。三是区城市管理局将会同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相关街道办事处,在不断优化停车设施布局过程中,在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门店集中区域尽量增设更多路内停车位或修建“小微停车场”,并实行常态化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停车位供给、保障就餐市民的停车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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