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1.关于对村民办宴席进一步引导的建议
日期:2023-09-20  作者:  浏览量:11

关于对村民办宴席进一步引导的建议

提议人

所属代表团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江家声

第十代表团

区委宣传部

 

 

建议正文

 

关于对村民办宴席进一步引导的建议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经过各级部门各方力量各种方式的引导,农村的办酒习俗铺张浪费、相互攀比、讲排场等现象有所改变在疫情之后的现在,不少人认为,在疫情期间没有办席,现在要补办回来,铺张浪费、相互攀比、讲排场的办席情况层出不穷并且,礼金份子钱数目不小。初步调查,邻里人情一般在200-300元,亲朋500-600,至亲在1000元以上。农村一般家庭在今年过节期间人情支出在3000-5000元之间。一次办席规模普遍在30桌,多的近100桌。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人情份子钱已成为农村家庭的一项负担,对于本就收入不高的农村家庭,特别是一些困难群众造成了经济压力。二是形成了你办我不办,我就吃亏了的恶性循环,形成了不良的社会风气,不利于乡村文明建设。

三、建议

进一步加大乡村文明建设,宣传引导合理办酒习俗,以树立文明新风尚倡导只办必要的酒,如:70以上的满十酒,必要的婚丧酒等。

 

办理简述

 

A

20237

 

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宣传部

关于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461号建议复函

     

一、工作情况

2018年以来,江津区委宣传部、区纪委监委、区民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移风易俗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工作方案》,全区持续开展移风易俗宣传院坝会、移风易俗宣传进学校、进商铺、进餐馆等活动;根据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当前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区文明办每月收集各镇街移风易俗开展情况;2023年,各镇街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移风易俗“十抵制十提倡”工作的通知》精神,春节期间对辖区内红白喜事进行了排查,成功劝阻违规办酒大操大办29起。

为巩固前期宣传倡导成效,进一步加强对人员滥办酒席问题监管力度,我们重点做以下工作:

一是深化宣传导。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组织各镇街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大力刊播乡村移风易俗“十抵制十提倡”宣传海报、标语、公益广告,制作发放倡议书书签、挂历等宣传品,依托农村广播、文艺演出等形式,营造移风易俗浓厚社会氛围,每月持续上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二是推进依法治理。发挥好红白理事会作用,坚持申报审批备案、日常监管、责任追究等制度。江津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重庆市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经营者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加强监管、做好应急防范、强化宣传教育,确保食品安全制度落到实处。到今年上半年已完成全区416户家庭集体宴席经营者的备案、公示,备案率、公示率均为100%

三是加强德治引领。区委宣传部印发关于江津区乡村德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强乡村德治建设,组建“乡贤评理堂”“纠纷调解委员会”等新乡贤议事机构队伍,开展移风易俗宣传监督工作,设立“红黑榜”,表扬好人好事,树立道德标杆,曝光违规办酒的人和事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按照《关于开展移风易俗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工作方案》,加强监督检查,对责任范围内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大操大办行为不教育、不制止、不查处的,对辖区内普通群众大操大办行为不教育引导或教育引导不力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区委宣传部将会同区纪委监委、区民政局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镇街移风易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监督检查

二、下一步工作

尽管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移风易俗工作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意见建议,增添措施、加大力度,着力做好三个方面工作,推动全区移风易俗工作取得更大实效。一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今年,我区将印发《江津区农村移风易俗重点工作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治,引导群众在村规民约中充实简办婚丧喜事、减轻人情负担、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孝老爱亲。二是开展督查暗访行动。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将会同区纪委监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民政局单位,在元宵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督查暗访,对公职人员违规办酒的,按照相关条例进行处罚,对非公职人员,依据村规民约进行处罚。三是开展典型引领行动。全面推广“一约两榜三会”制度(“一约”即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两榜”即清洁卫生评比榜和道德评议示范榜,“三会”即卫生监督理事会、道德评议理事会、红白理事会),对于长期做好事,大家公认的文明行为人员在社区道德评议“红榜”上进行表扬,并给予一定的物质进行鼓励,鉴于大操大办、不孝顺父母的人员,由所在社区公布在道德评议“黑榜”进行警示教育,并由村(社区)工作人员进行督促,参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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