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8.关于组建长江干流专职巡护队的建议
日期:2023-09-20  作者:  浏览量:17

关于组建长江干流专职巡护队的建议

提议人

所属代表团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傅波、曹照杰

第十代表团

区农业农村委

区水利局

 

建议正文

 

关于组建长江干流专职巡护队的建议

 

一、基本情况

保护好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是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具体行动, 是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必然要求,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决策,对保护生物多样性、修复长江流域水域生态功能、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促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江津依山傍水,长江穿城而过,“一江两岸、四十里滨江”风景如画,长江黄金水道127公里,占全市近1/5。其中从石蟆镇羊石盘至珞璜镇地维大桥有115.22公里是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白鲟、达氏鲟、胭脂鱼等68种珍稀特有鱼类栖息觅食的重要场所。但随着长江水生生物逐步恢复增多,监管难度进一步加大,尤其是巡护战线过长、巡护机制不畅、护鱼力量不足的矛盾凸显,健全巡护机制,整合护鱼力量,成为当前长江生态保护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我区长江干流巡护队伍建设情况

针对长江巡护工作,目前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要求安排了长江巡河护鱼人员,建立了长江巡护队伍。一是区河长办要求长江沿线各相关镇街组建了镇(街)、村(社区)、网格员三级巡护队伍,工作职责主要是发现、制止和报告河道乱占,岸线乱占等行为,同时清理河道垃圾,美化长江生态环境,区河长办安排有河道管护专项资金按照1500元/每公里长江两岸就是3000元/每公里的标准给予镇(街)补助。二是农业农村委按照“十年禁渔”工作要求,建立了镇(街)、村(社区)、网格员三级长江禁捕巡护队伍,负责对辖区内的长江流域禁捕区域开展日常岸上巡护,及时发现、制止并报告非法捕捞、非法垂钓等问题。区农业农村委按照2000/每公里长江两岸就是4000元/每公里的标准给予镇街补助。三是区林业局按照《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巡护工作管理办法》文件要求,要求各镇(街)组织镇、村、社三级岸线日常巡护,建立了长江保护区巡护队伍,对非法捕捞、毁损保护设施,挖沙采石污水乱排等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报告相关执法、职能部门。未安排巡护资金给镇(街)。

、存在的问题

(一)长江流经江津境内127公里,两岸就是254公里长,巡查监管工作量大而面又广。巡护队伍力量严重不足。加之巡护装备落后,难以做到快速反应,立即行动。

(二)每个镇街虽然都按要求组建了自己的长江巡护队伍,开展了日常岸线巡护,但缺乏必要的物资保障和经费支持,多为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村(社区)巡护人员大多由村居干部兼职,部分地方结合江岸卫生保洁员、退捕转产渔民、公益岗位、党员志愿者活动,附带岸线巡护。

(三)目前林业、农业农村、水利等都有长江巡河护鱼人员,但缺乏统一的管理,巡护工作互相之间缺乏沟通,未能形成护鱼合力,造成人力和资源的浪费。

工作建议

(一)整合巡护队伍和资金区河长办牵头,按照“区分重点、分类管理、专兼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围绕“长效运行”“经济、高效、有力”的要求,整合各部门巡护资金和人员,统一进行管理优化巡护队伍结构,进一步精简人员,组建长江干流专职巡护队伍。发现问题,分类报送。

(二)严格考核问责。把长江巡护工作成效纳入河长制管理考核,并作为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对巡护员强化工作日常考核和督察督导,用绩效考核的方式压紧压实巡护责任。

(三)加强巡护装备建设。应根据管理任务实际需求,按照“用什么建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分级分类配备巡护装备设施。

(四)推广应用信息化手段。加快构建“人防+技防”的立体化防控网络,积极探索“互联网﹢”模式,推动实现与公安、水利、农业农村、交通、林业等部门相关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和野外设施设备共建共享,逐步解决巡护发现问题难、取证难问题。

 

办理简述

 

A

农业农村委函〔2023100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458号建议的

 

一、关于巡护队伍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组建江津区长江禁捕专职巡护队的请示》津农业农村委文〔2023〕36号经区政府同意印发执行依托重庆市专业应急救援江津支队组建了重庆市江津区渔政协助巡护队,于今年4月28日起正式开展禁渔巡护工作。协助巡护队采取水陆结合方式开展巡查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委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应急救援江津支队每周至少派出24人次参与巡护,确保每周完成1次长江流域全覆盖巡护,每月一次长江流域夜间全覆盖巡护。

二、关于镇街协助巡护队缺乏必要的物资保障和经费支持问题

一是继续保持协助巡护补助。镇街协助巡护队伍,上级无资金来源,每年所需资金全靠区级财政统筹安排解决,依据相关镇(街)禁捕水域工作量大小每年适当安排工作经费补助。按禁捕管理河流类型和岸线里程数给予镇街工作经费补助,长江干流流经镇街禁捕岸线217公里,每公里每年补助2000元;綦河、塘河重要支流和笋溪河、璧南河、临江河等禁捕的16条支流重点天然水域流经镇(街)禁捕岸线共529.4公里,每公里每年补助500元全年合计补助镇街69.83万元

二是技防设施减轻巡护压力2022年区农业农村委完成渔政AI预警处置系统67个监控建设(其中长江25个、綦河25个、塘河6个、笋溪河9个、璧南河5个、梅江河4个、驴溪河2个、石板溪1个、狮头河1个),长江干流重点水域监控覆盖率达到90%以上,我区渔政执法监管逐步实现了从“人防”到“人防+技防”监管模式的转变,同时,我委将视频监控权限下放至相应镇街,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镇街巡护压力,为镇街精准、高效巡护提供了保障。

三、关于各部门护渔人员未形成合力问题

根据年初印发的《重庆市江津区长江流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江津区禁捕退捕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津禁捕退捕办发〔20234)文件要求,区级各部门围绕加强经验总结,在协同打击非法捕捞、稳定禁渔秩序、保持信息互联互通等方面建立长效协作机制,今年以来已召开联席会调度会等5次,通过列指标、列数据、列排名方式进行通报对于工作开展不力的部门单位、镇街加强工作督导,切实压实属地、属事责任扎实推动各项工作高效开展。

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委、区公安局、区林业局、长航公安江津派出所等执法力量,将进一步加强协作,常态化开展执法巡查,紧盯重点水域、重点时段,通过错时执法与蹲点驻守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夜间、案件多发水域执法频次,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垂钓等违法行为。

虽然我们在长江禁捕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差距。对此,我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协调部门、联动镇街,实施群防群治,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克服一切困难,采取综合有效措施,全力做好长江“十年禁渔”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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