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变更制度的建议
提议人 |
所属代表团 |
主办单位 |
协办单位 |
梅健、黄长秋 |
第十代表团 |
区农业农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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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正文
关于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变更制度的建议
一、基本情况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基层矛盾越变突出,其中土地纠纷占40%左右,主要是由于承包人双方私下口头达成协议,对土地承包权和使用权进行调换。但随着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化建设加快,部分土地因征地拆迁,出现部分后续农户承包地权属变更,致使当事人双方对土地权属发生纠纷,如分户、合户、全家死绝户、征地拆迁等家庭成员信息发生动态变化。目前,市区未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信息系统平台,导致发生变化的当事人不能及时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进行修改。
二、建议意见
一是区级相关部门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信息平台建设,并将权限下放到镇街和村委会,便于有序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权属等级和纠纷调处。
二是完善全区范围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动态管理制度。
办理简述
A
津农业农村委函〔2023〕71号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5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一、基本情况
我区自2016年10月正式启动深化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来,紧紧围绕原农业部等六部委《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5〕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209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实施方案。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镇(街)、部门5年努力,目前,全区30个镇街、220个村(涉农社区)、1595个发包方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184.5万亩、地块数量427.461万块、已调查承包方户数33.3288万户,证书换发占比约99.5%。2021年,我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被重庆市政府办公厅通报表扬为创新措施实、效果好;我区深化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成为全市首批唯一以“优秀”等次通过验收的区县。
二、信息纠错情况
按照市级验收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印发《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信息错误更正工作的通知》(津农地确权办发〔2021〕1号),明确本次深化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集中纠错内容(地块信息、家庭成员信息)、程序等相关规定,因纠错体量较大、情况较为复杂,全区分为三批集中纠错打印证书工作,第一批集中纠错证书已于2022年打印发放到户;第二批集中纠错证书正在打印中,预计今年4月底前能打印发放到相关镇(街);第三批集中纠错数据信息已修改完成,预计6月底前能打印发放到相关镇(街);预计4月底前能完成全区数据最终合库工作,并报送市农业农村委。
三、适时开展日常变更工作
本次深化农村承包地确权是对第二轮承包地确权工作的深化和完善,各测绘公司与我委合同即将到期,根据全区统一安排部署,不再开展集中纠错工作。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后续完善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充分利用全市农村土地承包信息系统平台,实现合同管理、权属登记、经营权流转和纠纷调处等业务工作信息化。探索建立土地承包合同、流转合同网签机制,逐步建立市区县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动态管理制度”。因该市级承包地信息系统平台尚未正式建立,为此,我区将根据全市统一安排部署,适时开展农村承包地权属变更工作。因农村承包地权属及家庭成员信息变更属动态调整工作,全区集中纠错完成后,农户如需变更承包地权属的,各镇(街)可指导农户签订完善变更协议或合同,后续可据此,依法依规完善数据库信息变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