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1.关于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建议
日期:2023-09-20  作者:  浏览量:41

关于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建议

提议人

所属代表团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刘宇华

第十一代表团

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建议正文

 

关于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建议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于202011日起施行,法律层面已经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2022222日,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正式发布,将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作为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充分激发农村发展内生动力的重要事项。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是重点推进的三项改革之一,对促进群众增收致富、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增加建设用地供应、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对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探索多种方式实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盘活农村闲置土地资源。一是在保证农民住有所居的前提下,结合宅基地资源有偿退出机制,通过地票、增减挂钩等方式形成的宅基地结余指标用于异地调整入市;二是在坚持耕地红线不突破、群众利益不损的情况下,将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出让方式寻求契合自身发展理念的企业,做大做强;三是村集体以一定期限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与他人组建新企业或增资入股到已有企业;四是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平台交易。

二、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利益分配机制。根据不同的入市方式,明确土地收益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成员之间的分配比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留成部分主要用于辖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社会福利事业、民生项目等支出。入市收益应按照“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统一管理,统一结算,定期公开,接受集体经济组织监督机构和村民的监督,切实维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入市收益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加快明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实施办法、购买人资格、土地用途、管理办法、利益分配细则、监管措施等具体制度。加快完善“入市”的流程制度和政策体系,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更具有操作性,进一步加快推进该项工作。

 

办理简述

 

A

江津规资函〔2023189

 

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31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一是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2021年,为了解江津区改革试点工作的准备情况,市局文星副局长和重庆市土地交易所王晓芹总裁先后到先锋镇保坪村实地调研,并表示大力支持江津区的土地改革工作,希望江津区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探索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江津经验。王晓芹总裁还表示,重庆市土地交易所会全力助推江津区完成全市首批入市工作。

江津区新一届领导班子非常重视自然资源领域改革工作,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列入乡村振兴、农村改革重点任务之一,要求由我局牵头,完成全市首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同时,区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改革领导小组,持续加力助推试点工作。

二是完成了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工作。根据重庆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的统筹安排,我局于2021年完成了全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工作,全区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基准地价分为商服、工业仓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3 个用途、4个等级,其中先锋镇保坪村均为2级土地,每亩价格分别是:商服用地单价38.67万元/亩,工业仓储用地20.67万元/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4.67万元/亩。

三是起草了支撑入市工作的一系列文件。为顺利承接入市工作,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先后到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泸州市等第一批试点地区学习经验,起草了《重庆市江津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江津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指导意见》(讨论稿)、《出让(租赁)方案》《交易环节流程》《抵押登记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并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等相关部门进行充分讨论研究,同时,市局已经将选取部分区县先行推广入市工作的报告上报自然资源部,待审查通过后,即可启动相关工作。

四是摸清了试点区域的自然资源本底。以开展三调工作为契机,摸清了拟入市地块所在村(保坪村)的基本情况和自然资源本底(该村建设用地共141.34公顷,其中宅基地127.05公顷,公共服务用地0.11公顷,村混合用地0.37公顷),同时对该村规划进行实用性修编,进一步整合试点区域的自然资源,保证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五是选定了符合入市条件的首宗地块。在村社以及当地老百姓大力支持的前提下,经过多方考虑,认真筛选,最终确定第一宗入市地块为先锋镇保坪村D1地块,该地块村规划为产业用地,面积为0.4836公顷。目前,该地块已经完成农用地转用,正在办理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并与保坪村、相关利益当事人达成一致共识,共同推进入市落地。

目前,因各方面原因自然资源部和市政府暂未把我区纳入前期试点,我局将密切跟踪兄弟区县和周边省(市)试点情况,深化完善我区工作方案,同步用好用活现有政策推进农村闲置用地盘活推动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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