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覆盖建设乡镇政府机关职工周转房的建议
提议人 |
所属代表团 |
主办单位 |
协办单位 |
敖国 |
第五代表团 |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国资委、区财政局 |
建议正文
关于全覆盖建设乡镇政府机关职工周转房的建议
按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边远、较边远乡镇政府机关建有职工周转房,有效解决了这些乡镇职工工作地居住的问题,让干部职工安心、舒心在工作地工作。目前,非边远乡镇没有建设职工周转房,职工没有临时休息的地方,特别是在应急处突时,需在工作地连续工作,不能回家 ,干部职工只能临时住在办公室或到场镇上租住旅馆,导致干部职工无法全身心投入相关工作。
随着形势的变化以及工作要求的提高,特别是当前应急值守、应急处突的新要求,建议全覆盖建设乡镇政府机关职工周转房(街道除外),以解决干部职工后顾之忧。可由区发展改革委统一规划布点,区国有公司投资建设管理,干部职工按标准缴纳租金(区财政给予一定补助)予以解决。
办理简述
A
津机管函白头
重庆市江津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13号建议的复函
根据《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文件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
根据区委编办《关于同意调整完善重庆市江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津委编发〔2019〕54号),我中心负责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权属、调配、大中修、处置等具体事务性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工作。待今后政策允许建设后,我中心将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完成职工周转房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