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4.关于农村土地流转遗留问题的建议
日期:2023-09-14  作者:  浏览量:10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遗留问题的建议

提议人

所属代表团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任晓欧

第十四代表团

区农业农村委

现代农业园区发展中心

 

建议正文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遗留问题的建议

 

小园村位于重庆(江津)现代农业园核心区,总耕地面积8846亩,流转总面积5000余亩(两江艺农、宏龙金、津洋农场等,其中两江艺农1623.36亩,涉及农户398户;宏龙金537亩,涉及农户177户),由于当时破坏了原有耕地面貌建成大棚、鱼池、林木、房屋及公路等,因此存在风险极大。

目前宏龙金已属于停运状态,从2021年至今拖欠农户土地租金两年100余万元;而且在该公司上班涉及150余人,工资100余万元,至今均未支付。两江艺农目前暂时正常运作,还望区级层面继续监督。

宏龙金项目遗留问题未解决,导致土地闲置,土地流转租金每年递增50余万元,给社会稳定造成极大压力,建议区级层面高度重视,对产业发展给予财政支持,督促解决农户土地租金和人工工资问题,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企业接盘处置,从而切实减少土地闲置,维护社会稳定,化解遗留问题。

 

办理简述

 

A

   津农业农村202375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次会议第38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一、建立风险保证金制度

按照《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定:“对整村(组)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较大、涉及农户较多、经营风险较高的项目,流转双方可以协商设立风险保障金”。我区探索建立风险保障金制度,原区农委、区国土房管局、区工商分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控的通知》(津农委发〔2016112号)文件明确要求:“凡社会(工商)资本入驻后累计租赁农地达到100亩以上的,鼓励向所在镇(街)缴纳年付租金总额作为风险保障金,用于防范承包农户权益受损和土地复垦。对租赁合同期满无违约行为的,镇(街)应及时予以全额退还。风险保障金的管理与使用,由各镇(街)制定细则予以规范”。

二、核实情况

一是宏龙金因国家用地政策调整、项目区内插花地、建设用地等问题,影响该项目按原有计划推进。下一步,园区将协调核实土地面积,督促企业理清土地问题,支付拖欠款项,减少用地纠纷,完善用地手续,落实配套农产品加工用地,开展招商引资帮助企业“瘦身”并缓解公司资金压力。二是两江艺农公司因国家用地政策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要求,该公司发展方向和定位发生变化,下一步园区将积极与公司对接,协助企业明确发展方向和制定项目规划,推进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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