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5.关于加强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议
日期:2023-09-08  作者:  浏览量:17

关于加强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议

提议人

所属代表团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刁丽莎

第十六代表团

江津消防救援支队

区住房城乡建委

 

建议正文

 

关于加强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议

 

随着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各类住宅小区如雨后春笋,迅速成为城市板块的重要组成单位。但部分小区没有形成良好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特别是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令人担忧。

一、存在的问题

居民私拉电线给电车充电成为火灾发生的严重隐患大部分老旧小区、拆迁安置小区和步梯房型的小区,普遍没有规划建设电车充电桩或者集中统一的电车充电点,导致居民不得不从自家私拉乱接电线给电动车充电,容易因电线老化、短路、破损或充电时间过长而引发火灾。

住宅小区消防通道不畅通。随着私家车数量不断增加,部分居民小区车位已然饱和,特别是旧城区楼体周边,但凡有空地就被规划为停车位。一方面,不按规范划定的停车位易挤占消防通道。另一方面,部分车主意识落后,见缝插针似的停车方法,极易造成通道堵塞,一旦发生事故,难以顺利施展救援。

不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部分小区物业单位对消防安全管理不够重视,对消防设施不维护,以致消防设施存在各种问题,甚至不能正常使用。老旧小区住宅楼特别是单元式住宅、拆迁安置小区、独栋的天地楼等没有设置任何消防设施和器材,不能保障初起火灾的有效扑救。

政府职能部门管理有待加强。消防部门检查指导没有形成常态化,消防安全宣传没有达到家喻户晓,街道、社区存在监管不到位的现象或者有管理权没有执法权,导致出现问题想管也管不住的现象。

居民的安全意识淡薄。小区居民职业不同、接受教育和文化程度也不同,安全知识和意识参差不齐。部分居民由于未能正确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等造成火灾事故时有发生。

二、建议

加强对居民小区消防设施设备的排查和整治。充分发挥社区网格优势,对建筑楼宇进行消防设施排查,杜绝安全隐患,并加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集中整改。对疏散楼梯、走廊等公共区域可燃杂物违规存放,楼道电瓶车违规充电问题及时清理整治,彻底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规范设置小区消防通道和标识。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警示消防标语。对小区内的消防通道进行划线,标注、设置警示牌,明示严禁占用消防通道,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由消防、安全等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在所有小区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栏,并确保内容及时更新,完好无损。在每年的“全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等特殊活动期间,有针对性地在住宅小区内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开展住宅居民消防安全常识培训和应急消防演练,使居民懂得基本消防常识,懂得逃生自救技能。鼓励居民自备家用灭火器、灭火毯、逃生索等消防应急工具。

建立和完善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联动长效管理机制。一是由政府部门出台城区统一的住宅小区和住宅楼消防安全通告。从法律和制度的层面对小区住宅楼不得从事具有火灾类活动和生产等条款作出明文规定,让居民知道小区住宅安全必须遵守的安全细则。二是探索建立联动和常态化的监管体制和机制,充分发挥消防、安监、城建等部门管理职能作用。三是加大对小区物业的监管,对消防安全不合格的小区物业单位或整改不力的物业公司取消其对该小区的物业管理资格,并限制其参与投标其他小区物业管理资格。

)加大执法部门的执法力度。对私拉充电、车辆占用消防通道停放的情况进行严格执法,强制要求所有住宅小区必须为居民安装电瓶车充电桩,统一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提高综合执法和智慧监控结合的执法能力,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罚或法律制裁,把小区消防安全管理上升到法律的高度。

 

办理简述

 

A

江津消函〔2023〕5号

 

江津区消防救援支队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305号建议的复函

 

一、提请政府督促镇街行业部门落实监管职责。

区消防救援支队依托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印发《2023年全区消防工作要点》一是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全面贯彻《重庆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消防安全、消防救援机构定期报告的“双定期”机制;研究制定领导干部消防安全“职责清单”和“任务清单”;常态化组织消防安全明查暗访、挂牌督办。继续推行“定领导、定片区、定人员、定单位、定责任”(五定)工作机制。二是落实《江津区消防安全督办约谈实施办法》,强化对火灾事故和消防安全履职情况的约谈警示。落实消防工作考核机制,开展年度消防工作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平安江津建设和镇街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范畴。三是落实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监管制度。对因消防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受到消防行政处罚的物业服务企业,将其处罚记录纳入企业信用体系并通报区住房城乡建委等行业主管部门实施联合惩戒。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自身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扎实开展专项行动有效整治物业小区消防隐患。

一是全面整治高层建筑物业小区消防隐患。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自2020年以来,全区每年均部署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聚焦高层建筑“消防车到不了、消防用水上不去、电气火灾防不住、智慧消防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全面开展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组织新一轮高层建筑排查,经济信息、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消防等部门持续攻坚供电用电、“生命通道”、消防设施等重点整治,精准实施“一楼一策”清单治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实施数字赋能工程,规范单位自主管理,加强消防宣传培训,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健全法规标准体系,进一步改善全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条件,提升抗御火灾整体能力。经区政府同意印发了《江津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渝津防发〔2019〕9号),《江津区2023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江津府办发〔2023〕34号),均着力于全面提升全区高层小区抵御火灾风险能力。

二是有序整治老旧小区及多层居民小区消防隐患。近三年,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全区完成200余栋老旧居民小区消防隐患整改。从今年开始,今后每年区政府都将确定一批老旧建筑纳入民生实事项目整改范围和内容。

三是建立落实长效机制夯实居民小区消防管理基础。区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各镇街召开消防委托执法工作培训会,逐个签订消防委托执法协议书。各镇街消防行政执法人员按照委托范围,依法对拟实施行政处罚,不属于其法定职权或者委托职权范围的,提请区消防救援支队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严格规范消防监督执法程序,狠抓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落实,依法公开执法依据和执法结果。推动镇街、园区建强消防工作机构。全面加强派出所消防工作,组织全区公安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开展消防监督业务培训,定期编发消防监督通报、每年开展消防工作考评,实行“消防指导、派出所落实、区局问责”的责任捆绑机制,有效提高了业务水平和案件办理质量;深入推进消防网格规范化管理,积极创建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全区大、中、小三级网格实体化运行,实现“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

三、构建全民消防宣传格局。

实施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深化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开展全民消防素质摸底调查,推进消防科普年行动,持续开展以行业部门为主导的消防宣传活动。强化消防安全“敲门行动”,落实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群体“一对一”帮扶机制。推进消防志愿服务,评选最美消防志愿者。深化消防宣传阵地建设,加大媒体宣传力度,打造具有江津特色的消防文创产品和品牌,开展“消防主题刷墙行动”。常态化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消防岗位人员等重点群体消防知识、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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