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4.关于加强婴幼儿托育机构建设的建议
日期:2023-09-08  作者:  浏览量:26

关于加强婴幼儿托育机构建设的建议

提议人

所属代表团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刁丽莎

第十六代表团

区卫生健康委

区人力社保局

 

建议正文

 

关于加强婴幼儿托育机构建设的建议

 

当前3岁以下儿童的托育成为了基础教育的短板之一。尤其是二孩政策实施后,家庭育儿压力日渐加重,传统的育儿办法主要是老年人帮忙带孩子和请育儿嫂,而隔代教育观念差异、家庭矛盾、育儿嫂责任心不强和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严重困扰婴幼儿父母,婴幼儿托育已成为不少家庭的刚需。2019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相继出台,但是,由于婴幼儿照护专业人才缺乏,托育机构准入门槛较高,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尚未健全等方面原因,各地托育机构尤其是公立托育机构发展均较为缓慢。

为此,建议:

一、对全区婴幼儿托育需求情况进行问卷调查,了解群众对婴幼儿托育地点、托育形式、托育机构等方面的意愿,根据已出台的政策文件,制定我区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建设发展总体规划。

二、着力培养婴幼儿照护专业人才,依托双福大学城和各职业技术学校,开设托育服务相关专业,为发展婴幼儿托育事业培养和储备相关专业人才。

三、常态化开展婴幼儿托育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托育机构规范、健康、有序、安全运行。整合儿童保健、疾病预防、卫生监督等方面人员力量,成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为托育机构婴幼儿照护从业人员提供卫生保健、安全防护、疾病预防、营养膳食、生长发育监测等方面培训指导,提高托育机构服务质量。

 

办理简述

 

A

津卫办202376

 

重庆市江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4

建议的复函

 

一、我区托育基本情况

2019年前,有托育方面需求的家庭通常把婴幼儿放在幼儿园的小小班(一些幼儿园开设了23岁的小小班),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119号)文件的印发,江津乃至重庆的托育事业才有了一定的发展。我区从2020年才有了第一家托育机构,经过几年的发展,目前我区在卫生健康委备案的托育机构有6家,提供托位434第七次人口普查2020年底江津常住人口1359611人,到2022年年底,江津区有0-3岁婴幼儿24048人,在机构(包括幼儿园)入托的0-3岁的婴幼儿约609人,入托率仅约为2.53%目前我区还是以幼儿园开设的托幼一体班为主,总托位数有2795个,每千人托位2.1个。

、存在的问题

(一)群众接受度不高。群众对于托育机构的接受需要一个过程,加上现有的专职托育机构以民办为主,由于私立托育机构场地租金、人工成本、宣传费用等运营成本比较高,我区托育机构每月收费在1500-2500元之间(没有足够的生源,根本无法盈利),而大部分幼儿园的小班每月收费在450-1500元之间,且部分家长对私立托育机构安全保障等方面存在担心,对托育机构接受度不高。这是阻碍托育机构健康发展的最主要因素。

(二)优惠政策难以落实。根据《关于全面落实水电气有关价格政策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20169号)文件精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执行居民类价格,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存在诸多问题,难以落实。我区目前尚无托育机构享受普惠性托育10000/托位的补助。

(三)托育机构存在场地难找、经营难以持续。托育机构因准入门槛、周边环境、前期投入和运营成本较高,开办前两年亏损情况常见,盈利一般为45年后,属产出投入比和利润率较低的行业。加上近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入托率不高,导致托育机构基本处于亏损的状态。

(四)总体投入较大导致托育机构经营难。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规定,“托育机构一般设置乳儿班(612个月,10人以下)、托小班(1224个月,15人以下)、托大班(2436个月,20人以下)三种班型”,保育人员“与婴幼儿的比例应当不低于以下标准:乳儿班1:3,托小班1:5,托大班1:7”。托育机构要增加有效托位,必须同步增加场地面积和托育班级、保育人员数量,呈现出前期投入大、后期经营成本高的特点。如我区6家托育机构前期共投入1500万元左右,新增托位434个,投入强度接近3.5万元/个,当期月收入共70万元(含早教班收入)左右、月支出共90-100元,月亏损30万元,平均每个托育机构亏损在5万元/月,各托育机构均处于亏损状态,亏损额在1万~10万元之间,人工、房租、水电气物管等费用是主要的长期固定支出,降低运营成本具有较大难度。

下一步工作

(一)推进托幼一体化发展。我区已将婴幼儿照护发展纳入全区十四五发展规划中,在2025年全区婴幼儿托位要达到每千人4.5个。目前我区婴幼儿照护工作还是利用现有幼儿园资源进行托幼一体化发展为主。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目前市卫生健康委已将加强托育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写入全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中;今年市卫生健康委将给已备案托育机构购买综合责任险,这项工作目前市卫生健康委正在招标。

积极向市卫生健康委反映,建立卫生健康委、教委民政局牵头,共同出台相应的政策来统筹托育机构公办与民办协同发展,支持以公办妇女儿童医院为主体新建一批示范性托育机构、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改建一批托育设施、以社区(村)服务中心为主体增设一批托育场所,加快形成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三)积极争取普惠政策。参照幼儿园发展和管理模式,完善入托婴幼儿生均补贴、托育机构(设施)分级分类管理补助、托育机构保育员培训等政策,给予托育机构税收优惠政策,对普惠性托育机构执行政府指导价格,切实减轻托育机构经营压力,降低托育机构收费标准,解决好“孩子无人照顾”的入托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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