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3.关于儿童实名制乘坐客运车辆的建议
日期:2023-09-08  作者:  浏览量:17

关于儿童实名制乘坐客运车辆的建议

提议人

所属代表团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刁丽莎

王先美

第十六代表团

区交通局

 

 

建议正文

 

关于儿童实名制乘坐客运车辆的建议

 

据全国统一购票规定,身高在1.2米以下的儿童乘坐火车、汽车不需购买车票,这本是针对儿童乘车的福利政策,却被不良人士当作漏洞,光明正大将拐骗来的儿童带上车,导致公安机关侦查工作难度加大。此外,儿童若在乘车过程中走失,被人冒名领走,也会因为缺乏儿童身份证明,造成核查困难。

为此,建议:

实施儿童实名制乘坐客运车辆,免费但不免票,堵住人贩子利用火车、客车拐卖儿童的途径。同时,将乘车儿童身份信息与成人票捆绑,通过家长的车票信息关联查询随车儿童信息,儿童票也可以查询家长信息,若遇儿童乘车走失,便于工作人员及时将儿童和家长的信息调阅出来,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冒充儿童家长,更加有利于儿童走失以后的查找工作。

 

办理简述

 

A

津交局函〔202346

 

庆市江津区交通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3号建议的

  

 

儿童乘坐客运车辆现有以下规定:

一是交通运输部颁布《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一类、二类客运班线的经营者或者其委托的售票单位、配客站点,应当实行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免票儿童除外;

二是重庆市交通局和重庆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实行道路客运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规定的:携带免费儿童(身高在1.2米及以下)购票的,应当凭携带人的身份证件信息免费申领儿童客票,售票人员应在免费儿童客票上记载携带人身份信息及儿童姓名。

我局将督促我区各客运站严格执行上述两项售票规定,并将您的建议报告上级相关单位,作为今后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的参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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