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儿童实名制乘坐客运车辆的建议
提议人 |
所属代表团 |
主办单位 |
协办单位 |
刁丽莎 王先美 |
第十六代表团 |
区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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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正文
关于儿童实名制乘坐客运车辆的建议
据全国统一购票规定,身高在1.2米以下的儿童乘坐火车、汽车不需购买车票,这本是针对儿童乘车的福利政策,却被不良人士当作漏洞,光明正大地将拐骗来的儿童带上车,导致公安机关侦查工作难度加大。此外,儿童若在乘车过程中走失,被人冒名领走,也会因为缺乏儿童身份证明,造成核查困难。
为此,建议:
实施儿童实名制乘坐客运车辆,免费但不免票,堵住人贩子利用火车、客车拐卖儿童的途径。同时,将乘车儿童身份信息与成人票捆绑,通过家长的车票信息关联查询随车儿童信息,儿童票也可以查询家长信息,若遇儿童乘车走失,便于工作人员及时将儿童和家长的信息调阅出来,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冒充儿童家长,更加有利于儿童走失以后的查找工作。
办理简述
A
津交局复函〔2023〕46号
重庆市江津区交通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3号建议的
复 函
儿童乘坐客运车辆现有以下规定:
一是交通运输部颁布《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一类、二类客运班线的经营者或者其委托的售票单位、配客站点,应当实行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免票儿童除外;
二是重庆市交通局和重庆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实行道路客运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规定的:携带免费儿童(身高在1.2米及以下)购票的,应当凭携带人的身份证件信息免费申领儿童客票,售票人员应在免费儿童客票上记载携带人身份信息及儿童姓名。
我局将督促我区各客运站严格执行上述两项售票规定,并将您的建议报告上级相关单位,作为今后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的参考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