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坪塘背坎整治的建议
提议人 |
所属代表团 |
主办单位 |
协办单位 |
况文凤 |
第十一代表团 |
区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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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正文
关于山坪塘背坎整治的建议
为了方便农村在干旱季节农业生产生活,重庆市2013年便将农村山坪塘整治纳入民生实事来实施。从2013年至今,上级相关部门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来完善山坪塘蓄水能力,满足村民在旱季的生产生活。但现阶段所有山坪塘按上级相关文件整治内容溢洪道,挡水面塘坎等,未包含山坪塘背坎。村集体为了增加集体收益,在村民的监督下会把整治后的山坪塘出租给符合相关要求的人来管理山坪塘。每年春节降雨,是山坪塘蓄水的好时节,但由于山坪塘只整治了挡水面,背坎一直未整治,并且背坎上面的土地多数都涉及农户的承包地,在蓄水时会影响农户承包地被水淹垮,导致承包鱼塘户与农户常常发生矛盾,影响村民之间的和谐。因此,建议如下:
在提高村民的生产生活质量,满足村民生产生活用水,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同时,减少村民与村民之间的矛盾,希望上级相关部门联动配合,积极争取资金,在完善山坪塘挡水面塘坎整治的同时,再次将山坪塘背坎整治纳入整治方案中。
办理简述
C
津水利函〔2023〕60号
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249号建议的复函
2013年到2017年,经各镇街申报,区水利局复核,我区累计完成病险山坪塘整治9000余口,已整治数量达到山坪塘总数的90%以上,病险山坪塘基本整治完毕。国家补助实施的大规模整治已经结束。
根据《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实行“谁所有、谁受益、谁管护”。山坪塘维修管护应由山坪塘所有权者或管理者负责。2015年,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山坪塘整治建设和管护工作的通知》(江津府办发﹝2015﹞66号),要求山坪塘管理者应加强管护,确保其正常发挥效益。
按照我区目前的财政管理体制,如有确需整治的山坪塘,由其所有权者自筹资金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