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旧部分污水处理站扩建的建议
提议人 |
所属代表团 |
主办单位 |
协办单位 |
张辽、曾祥梅 |
第十五代表团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生态环境局、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华信(集团)公司 |
建议正文
关于老旧污水处理站扩容的建议
一、基本情况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乡村振兴对农村的带动,乡村旅游业的兴起、乡镇企业的发展和国家对环保的重视加大了对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的需求。而我区部分污水处理站在建站之初对处理需求考虑不足,设计冗余不够,已无法满足发展的要求,需进行扩建和技改。
以先锋为例,随着食品特色产业园和现代农业园项目入驻,辖区部分污水处理站已满负荷或超负荷运转。食品产业园调味品市场计划将污水管网接入绣庄村污水处理站,目前该站日处理能力仅200吨。华信公司已向我镇提出改扩建建议,计划扩容至3000吨/日的处理能力。现代农业园内的麻柳污水处理站长期满负荷运转,经运维单位茂川公司多次调整,但处理效果依然不稳定。周边群众反映附近河沟受到污染,茂川公司运维负责人多次建议对该站进行扩建升级。金紫村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能力仅80吨/日,建站之初按场镇常住人口用水考虑,因场站较小冗余不够,逢节假日人员返乡污水处理站即运转不畅。金紫村乡村振兴项目已逐步落地,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已成为制约地区发展的瓶颈。
二、建议意见:
(一)建议在补缺的同时重视污水处理站的扩建和技改,提升现有污水处理站的处理能力和质量。
(二)建议将绣庄村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能力扩容至3000吨,将麻柳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能力扩容至500吨,金紫村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能力扩容至400吨。
办理简述
C
津住建函〔2023〕225号
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198号建议的复函
根据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职责的通知》(津委编〔2023〕10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职责于2023年3月划转到江津区生态环境局。下一步区生态环境局将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现场评估,后期将根据评估报告指导镇街实施技改或扩容工作。麻柳、金紫村污水处理站扩建技改问题,将由区生态环境局作为行业部门主管具体指导实施;绣庄村污水处理站扩建技改问题,江津区先锋中小企业基地工业污水治理厂将于2023年建成投用。届时先锋食品特色产业园污水及周边村社生活污水将接入该厂进行处理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