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关于加强城市社区管理的建议  
日期:2023-08-25  作者:  浏览量:6

关于加强城市社区管理的建议  

提议人

所属代表团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杨敏

第三代表团

区民政局

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财政局

 

建议正文

 

关于加强城市社区管理的建议

 

“社区是基层基础,只有基础坚固,国家大厦才能稳固”,“社区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居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社区距离居民群众最近、服务居民群众最直接,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但社区管理的内容繁多,相应的管理权力却未得到调整,政府的各个职能部门在社区各设一套班子,对社区服务建设总量不少,但因是“小而全”,相互之间没有实现充分整合,导致整个社区服务功能不健全。为更好地做好城市社区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培育多元主体共建治理。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增强城市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完善办事公开制度,聘用本辖区内的各类能人、拓宽基层各类群体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全心全意依靠社区居民,健全以居民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社区居民民主管理制度,维护社区居民合法权益。城市社区治理体制是个复杂多样的开放系统,各主体之间存在目标差异和利益分化,根据治理理论,无论公共主体还是居民个人,都没有独立解决复杂社区问题的能力。构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机制,实现城市社区治理长久发展,需要各级各部门、基层政府组织、物业管理、社区、居民、社区组织等共同协调合作。

二、组建宣传教育多功能载体。加强居民对社区管理的认知和认同,由于根深蒂固的消极意识和长期以来居委会的行政化色彩,多数居民把社区当成一级行政组织,认为跟自己没多大关系。因此,社区要紧紧抓住从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通过多种途径如黑板报、标语、宣传栏、小喇叭、院坝会、谈心室、心理咨询服务站、市民学校等,宣传有关城市社区建设的相关法律、文件,以及社区内的好人好事、活动开展与社区相关的重要消息、化解矛盾、沟通协调、释疑解惑,建立帮扶群体,使居民明确社区居委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有事找社区帮,有苦愿向社区诉,有乐愿同社区享。社区是居民的家,是一个守望相助的共同体,以此增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探索新的城市社区财力机制,为社区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和物质支撑。城市社区建设和管理,都需要有稳定的资金保障和物质支撑。近年来,虽然各级政府对社区建设加大了一些投入,但与社区所承担的工作相比,还远远不相适应。部分社区的办公场所相对简陋,办公设施和服务设施标准不高,社区干部的工作条件还比较艰苦,待遇较低,客观上影响了社区总体服务水平的提高。长此下去不仅不利于社区建设的深入开展,还会挫伤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更吸引不了高素质人才的加入。为此,需要探索一种有利于形成社区组织的稳定财力来源的新的社区财力机制,使社区建设资金的来源多元化、制度化。一是加大各级财政对社区建设管理的资金投入,各级各部门在下达各类服务项目工作时应伴随工作经费同步下达;二是整合资源,互助共赢。探索社区与物管、社区与企业共同管理的模式,辖区内的物管和企业根据规模每年按照一定比例向社区缴纳费用,让社区牵头共同帮助辖区内居民完成政治、经济、学习、文化、安全、卫生、健康等目标任务,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三是探索社区创收新模式:建议有条件的社区对辖区内的公共区域、公共地段、公共服务项目的开展实行有偿服务,如停车费、卫生费、管理费等,由社区自行组织收取,并将这些费用用于补充社区建设管理之用。这样社区工作将更有活力,社区活动将更多姿多彩,社区的各项服务管理活动将更加深入人心,社区的凝聚力和感染力更强,让社区居民更能感受到家的温暖。

 

办理简述

 

  A

 民政202352号

 

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关于人大次会议第139

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一、关于培育多元主体共建共治的建议

近年来,我区完善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密切配合,逐渐形成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格局一是健全村民议事协商制度。积极创新协商内容、形式和载体,全面推广“三事分流”“院落制”等工作机制,划清政府、村、群众责任,促使他们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处理解决建立议事协商事项清单,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协商格局。通过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等传统平台,微信、QQ、“渝快社区”小程序等形式,让群众踊跃参与城乡社区治理二是着力推进共建共治共享。全面推行区、镇街、村三级联席会议制度,实行镇街点题部门解题各类党组织结对共建、资源共享。创新工业园、商务楼宇、社区物业等区域性行业性党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着力消除城乡接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等组织覆盖空白盲区,选配240余名党员、支部书记、社区干部到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任职,有力推动社区治理和物业服务同频同振三是开展社联动发展社工志愿服务。目前,全区在册社会组织达到563,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2365个,争取市、区两级资金140万元用于几江、山等14个镇(街)深化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建设运营社工项目,遴选6家社工机构入驻14个镇(街)社工站。2022年利用区福彩公益资金12万元在5个试点社区设立社区慈善基金,现社区慈善基金已累计募集资金22.8万元。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党建引领,指导各地加强民主协商工作,依托村(会议、村(民议事会等,组织开展居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等协商活动,围绕居民关注度高、参与意愿强的主题,引导居民群众按程序规范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年底前每个社区至少探索形成1个符合自身特点、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载体。二是鼓励各地积极发掘和培养政治素质好、服务能力强、热心公益的居民自治骨干力量,通过网站、微信等信息化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吸引更多的年轻人担任网格员村(民小组长;政治意识强、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居)民推选出来,同时注重聘请辖区内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等相关人员,依法担任或兼任委会下属委员会负责人,协助村(委会开展工作。三是统筹发挥社会力量协同作用,深化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拓展社会资源参与社区治理的渠道等四是化党建统领小区治理。制定深化党建统领小区治理重点措施,扩大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年底前推动符合条件的全部建立党组织。加强街道社区党组织对业委会人选的把关,新成立或新换届的业委会成员中党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党员负责人与社区党组织成员、小区党支部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健全党建引领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推广“党建+”物业服务方式,提高社区物业服务质量。

二、关于组建宣传教育多功能载体的建议

目前,我区已初步形成以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为主阵地,集居民会客厅、社工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文明实践站等于一体的社区服务矩阵。目前,我区共有71.8万户居民,301个村(社区)共有综合服务设施30.8万,每百户居民拥有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为42.9。已完成十四五预期性目标。下一步,结合您的建议,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入推进党群服务中心体系功能建设。按照“15分钟服务圈”要求,建好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街道党群服务中心面积一般不少于1000平方米,年底前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面积每百户30平方米以上的达到85%。推广“中心+站点”模式,在网格、小区等设立党群服务站点。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组建宣传教育多功能载体,满足群众全方位、多样化服务需求。二是持续优化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最大程度提高空间使用效率,不设柜台、玻璃隔断等,营造温馨整洁、便民高效的服务环境,力争2024年建设1个市级示范点。引导驻区单位共享服务场所,构建党群活动“阵地群”让组织开展活动作为党组织凝聚人心、团结群众的重要载体。三是通过手机应用、微信等信息化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群众按程序规范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有序有效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决策和相关工作,督促各镇(街道)、村(社区)渝快社区作为基层权威、规范的信息发布平台扩大渝快社区服务品牌知晓度和影响力。

三、关于探索新的城市社区财力机制为社区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和物质支撑的建议

2020年起,区财政每年安排800万元,用于补助(社区)党群(便民)服务中心建设,2021、2022年共补助新建党群(便民)服务中心22个,改扩建党群(便民)服务中心13个。同时加强了社区办公用房的征集,2021年度征集社区办公用房2997.64㎡;2022年度征集社区办公用房378.11㎡。下一步,结合您的建议,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鉴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措施》(江津委办〔2020〕20号)中关于区财政补助(社区)党群(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政策周期截止时间为2022年底。考虑到基层对新建、改扩建党群(便民)服务中心需求仍然比较强烈,经区委组织部协调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并报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意后,区财政2023年至2027年期间,每年继续预算安排不低于8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补助新建、改扩建村(社区)党群(便民)服务中心。具体补助标准为:新建村和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补助不超过60万元/个,新建城市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补助不超过100万元/个,改扩建的根据建设成本补助10万—50万/个。其余费用一般由各镇负责统筹解决。二是积极筹集社区治理资金。支持设立社区基金会,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增加对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域的投入。区慈善、区社会工作指导中心和各社工机构积极协助社区运作好“基金”的落地使用,依法合规募集慈善资金,通过设立和实施居民盼望的社区慈善项目,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增加社区与居民的黏性和互动性。三是按照您探索社区创收模式有关建议,我们将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新型社区创收模式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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