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特病人群买药难的建议
提议人 |
所属代表团 |
主办单位 |
协办单位 |
殷江洪 |
第一代表团 |
区医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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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正文
关于解决特病人群买药难的建议
一、基本情况
随着城市的发展,人群患病的概率也大大增加,大医院天天人满为患,医保目录中规定的慢性特殊疾病就有二十三种。目前江津区慢性特殊疾病人开药拿药就只能在几家大医院,并且每次也只能拿1个月药量,排队时间长,往返路程远,开支较大,群众对此意见较大。特病病人需常年吃药,身体差、生活不富裕,以上问题均加重了特病病人生活负担。
二、建议
把特病开药的权力下放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基层村卫生室,卫生室病人相对较少、离家近,不用来回坐车,减少不必要开支,更快更好地为特病病人服务。
办理简述
A
津医保函〔2023〕15号
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03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一、关于您提到将特病开药的权力下放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基层村卫生室的建议
(一)根据我市医保政策规定:“特殊疾病实行门诊定点就医。原则上由患者在居住所在地就近分别选择1所二级医院和1所一级医院作为本人特殊疾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其中重大疾病患者可换1所市内三级医院”。我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为一级医院,因此参保人可选择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本人的特病医院。
(二)我市医保政策对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患者门诊用药通过按项目付费和按人头付费两种方式予以保障。选择按人头付费结算的“两病”患者,可选择居住地或工作地一个乡镇卫生院或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本人“两病”门诊定点治疗机构;选择按项目付费结算的“两病”患者,在我市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均可报销相关费用。
二、关于慢特病门诊开药只能拿1个月的问题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1﹞17号)文件明确:“根据患者诊疗需要,长期处方的处方量一般在4周内;根据慢性病特点,病情稳定的患者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12周”。政策规定之外,不排除个别医院搞“一刀切”,单次仅给患者开具4周的处方量。诊疗处方虽是医院专属行为,但我局在跟踪督导纠正的同时,也积极向群众宣传引导,病情稳定情况下可以向医院申请单次开具12周药品。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网络、赶场,进企业、进园区、印发宣传资料、召开院坝会等多种方式深入宣传,提高参保群众医疗保险政策知晓率,引导参保人合理选择医疗机构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