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关于解决李市镇原生活垃圾堆场的建议
日期:2023-08-24  作者:  浏览量:10

关于解决市镇原生活垃圾堆场的建议

提议人

所属代表团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周庆

第二代表团

区城市管理局

市镇

 

建议正文

 

关于解决市镇原生活垃圾堆场的建议

 

一、基本情况

1994年5月,为解决市场镇的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李市镇政府与原市镇湾村5组现李市镇三角坝社区第3居民小组签订协议,将场镇生活垃圾清运至原市镇湾村5组倾倒。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技术原因及污染,在垃圾倾倒期间,当地居民忍受了长达几年因垃圾堆放导致的臭味,还引发了垃圾自燃,下雨导致的滑坡等自然灾害沿线土地到现在也无法播种粮食。

三、建议

    由当地政府牵头,对该垃圾生活堆场导致的土地影响进行经济方式或其他方式一次性解决并补偿到户

 

办理简述

 

  A

津城管局2023162

 

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十八届人民代表会第三次会议第7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

复函

 

一、基本情况

1994年5月,因受原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所限,李市镇为解决生活垃圾消纳问题,和湾村5组(现三角坝社区3组)签订了土地租用协议,约定按照800市斤/亩稻谷价格,租用了该处9.939亩(其中耕地5.818亩,非耕地4.121亩)土地用于消纳生活垃圾。

2016年底,区城市管理局受区政府委托,经公开招标确定重庆环卫集团为江津区垃圾收运项目的中标单位。重庆环卫集团出资在江津成立江公司,负责全区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工作。江津区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按照集、村收、公司转运、区处理”的模式进行建设。“”主要由村(社区)正确宣传引导(居)民将生活垃圾投放至垃圾收集容器;”由各镇街指导各行政村,组建农村保洁员队伍,负责村内日常保洁及投放点至集中收集点的垃圾桶转运工作;“公司转运、区处理”为江公司将城区、场镇和农村集中收集点的垃圾经垃圾中转站压缩,集中运往第三垃圾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置。在此之前,农村生活垃圾由各镇街自行负责收运,因各级经费有限,普遍存在设施设备落后、收运范围小、效率低、运输不规范等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从2017年1月起,我区生活垃圾一体化收运体系建设正式开始,区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对江公司收运作业进行指导、考核。至此,我区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进入规范化发展轨道,农村人居环境逐年改善,群众满意度日益提高,同时也为下一步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打下了基础。目前,江公司已陆续配置垃圾运输车186,各类垃圾箱约1700余个,垃圾桶26000余个,现已基本实现江津区生活垃圾收运全覆盖。

目前我局正在牵头编制《江津区建筑垃圾处置专项规划》,对于建筑垃圾随处乱堆、乱倒问题突出破坏市容市貌,造成环境污染的情况,规划的编制对加快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选址和建设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对加快解决建筑垃圾去向问题、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发挥重要作用。

关于建议的办理情况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们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积极与李市镇对接了解情况。安排专人前往市镇现场调查情况,经了解,我区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变化后,该处消纳设施随即停止使用,由于地形地貌发生变化后无法归还当地居民,李市镇按照协议约定每年赔付土地占用费至今。二是积极推进占用地块的综合利用。由于该处地势为陡坡峡谷地形,在编制《江津区建筑垃圾处置专项规划》征求镇街意见时,李市镇已将该地块纳入点位中,后续规划如落地该地块可以用于建筑垃圾消纳场,通过征地将可以解决当地居民一次性补偿到户。三是强化日常监管。督促各镇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建筑垃圾日常监管工作,对乱倾倒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擅自设置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违反行政许可受纳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督促市镇按照协议约定每年赔付土地占用费。二是推进《规划》落地实施,合理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督促各镇街、江公司认真履责,切实做好农村垃圾收运等相关工作,逐步建成全区标准规范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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