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关于建立未成年人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议
日期:2023-08-23  作者:  浏览量:67

关于建立未成年人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议

提议人

所属代表团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曾维平

第六代表团

区教委

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财政局

 

建议正文

 

关于建立未成年人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议

 

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仍然较为突出,甚至一定程度上已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一个“毒瘤”。

一、当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特点

一是成年违法犯罪仍然较为突出,群众意见大。2019年至2021年,我区共破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08件,抓获445人,其中江津籍未成年人223人。2022年全区未成年人作案近400余件。据不完全统计,当前在双福、几江、山城区流窜作案且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20余人,每个人负案均有数起至数十起。二侵财犯罪仍是主要违法犯罪,暴力倾向等不容忽视。从破获的未成年犯罪案件看,主要系入室盗窃、盗窃机动车、电瓶车、自行车、盗窃车内物品等此外,未成年人参与强奸、卖淫、嫖娼、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也时有发生。三是反侦查能力不断增强,善于钻法律的空子。受网络、影视、刊物等影响,一些未成年人心智早熟,犯罪手段逐渐成人化,经常使用反侦查手段作案,有的在作案前精心策划,如专门选择在监控有故障或背街小巷等监控盲区作案有的在作案时戴口罩、戴摩托车头盔等,企图逃避调查。一些参与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通过了解刑事责任年龄、治安法律责任年龄知识,以及法律对未成年人从轻、减轻处罚的特殊保护而猖狂作案、无所顾忌,已成为突出的治安问题。

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高发多发的原因

一是未成年人处于特殊的年龄阶段,法治意识不强,辨别是非能力弱。二是家庭的教育缺位,导致无人教、不会教。有的是离异家庭,父母平时没有精力关注,疏于管教,甚至因没人管教而浪迹社会有的是留守儿童,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生活,由于过度溺爱、文化差异生活代沟、精力时间等原因,没有注重思想品德、法律法规的教育培养,导致放任自流。三是惩戒力度不够,法律威慑不足,是执法实践的头痛因素。我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未成年人都有特殊保护,充分体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但是这些保护措施,容易被一些未成年人特别是恶习难改的人员钻空子,导致行政处罚难羁押判刑难,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在刑事责任年龄上,《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针对未成年人暴力犯罪问题,新修订的刑法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从社会治安实际情况看,未成年人涉及的违法犯罪,多数是侵财性犯罪,对未成年特别是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可供选择的措施手段不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以及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由于缺乏强有力的手段,导致有的未成年人在作案时十分嚣张,让老百姓十分痛恨,同时也对执法机关颇有微辞。四是未成年人教育保护机制有待完善,齐抓共管力度不够,是社会治理的薄弱环节。

三、建议

2020年12月,新修订的《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取消未成年人收容教养措施,改为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未成人特殊学校是开展未成年人矫治教育,解决未成年违法犯罪高发多发的有力措施和重要阵地。针对我区目前没有专门未成年人教育矫治机构的问题,建议迅速启动我区未成年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由公安、检察、法院、财政、教育、民政等部门按职责抓好建设和保障,将问题未成年人进行集中教育和管理,用专业的力量开展教育矫治工作,解决未成年人浪迹社会教育管理难的问题。

 

办理简述

 

  A

                                 2023153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次会议第5号建议的复函

 

2019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字〔201920号),专门教育和专门学校建设被提到一个全新的高度。

今年1月,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在我区布局1所专门学校。根据区领导批示要求,3月初开始由区教委牵头到几江、德感、支坪、夏、龙华、先锋、油溪等地开展专门学校选址进行新建或改建,形成多套备选方案供领导决策,但目前选址还未最后确定。315日上午,由区教委牵头,邀请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政法委、区委编办、区公安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在区教委210会议室召开了专门学校建设工作前期推进会,对专门学校选址、建设标准、师资配备、安保设施、资金保障、教学管理、项目推进等有关情况进行讨论,积极争取区级相关部门的支持。待我区专门学校选址确定后,我委将倒排工期,加紧推进,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建成,预计在明年开始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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