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关于加强我区长江流域禁渔监管的建议
日期:2023-08-23  作者:  浏览量:173

关于加强我区长江流域禁渔监管的建议

提议人

所属代表团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代大维

第六代表团

区农业农村委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

 

建议正文

 

关于加强我区长江流域禁渔监管的建议

  

自长江实施十年禁捕以来,有限遏制了各类涉违法犯罪行为,水生生物资源得到一定程度恢复,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改善和修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推动了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但是,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程,禁捕水域点多、面广、线长,任务复杂且艰巨。随着禁捕工作向纵深推进,存在禁渔监管出现真空和盲区、执法能力有短板、执法手段有疏漏等一系列问题。

一、长江流域禁渔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非法捕鱼禁而不绝。是违法成本低非法捕鱼的船、丝网、电瓶、鱼竿等购置容易,购买成本低,非法捕鱼的利润却可观。是取证困难。支流河道自然地理环境特殊,地处偏僻、人烟稀少,渔政执法人员较少,有的支流河道水比较浅渔政执法船不容易进去,且非法捕鱼大多夜间出没,导致取证困难是处罚力度弱虽然对被抓获的捕鱼者进行了处罚,但处罚措施缺少,罚款数额较小,不具备足够的威慑力,导致非法捕鱼现象禁而不绝。 

(二)禁捕执法强而不专。一是协作机制不健全。跨境河流禁渔协作方面存在短板,联动机制没有理顺,信息共享、联席会商、交叉巡护等工作开展频率低,不能形成有效的禁渔合力。二是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我区禁渔水域岸线长700余公里,而全区专业渔政执法人员仅5人,镇街兼职巡护执法170余人,且大多年龄偏大,缺乏专业培训和专业装备,现有执法力量无法满足日常监管需求。三是经费补助缺口较大。镇街协助巡护队员经费补助标准较低(长江干流岸线2000/公里·年、支流岸线500/公里·年),压力大、任务重,人员流动大。执法船艇、无人机等禁渔技防设施费用高,后期养护成本大,燃油、保险等费用均未纳入财政预算。有奖举报奖励经费无资金来源渠道。四是执法手段信息化水平较差。巡护主要依靠部门江面、镇街岸边看的传统人工方法,装备落后、经费有限,干流除长江外的其他禁渔河流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技防手段运用不够,渔政AI预警处置项目建设进度较慢,还不能第一时间发现、处置涉渔违法行为。

(三)终端管理广而不一是水产品交易销售索票索证制度执行难。水产品交易销售索票索证,可以对上市交易的水产品实行合法性溯源。但是制度执行过程中,大多数农贸市场、餐馆销售贩卖的四大鱼类,无法提供源头企业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或产地证明,产品源头追溯难度太大。二是水产品鉴定标准不完善 比如鲜活鱼类,怎样甄别是养殖的还是海捕的是冰鲜的还是冷冻解冻的,有这方面专业知识的执法人员少。长江鱼、野生鱼、河鱼鉴定程序复杂、机构少、费用高,且没有法定的认定标准和规范。三是线上销售存在监管盲区。对于电商平台非法售卖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鱼类,以及违规销售水下摄像头、钩、显示器、渔轮等禁用渔具的行为,网站监管不能及时覆盖。

 二、加强长江流域禁渔监管的建议

(一)持续严厉打击涉渔违法行为,形成精准化打击效果一是突出重点巡查。在坚持全时全域全面巡查的基础上,紧盯 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地段、重点违捕用具,加强分析研判,加大巡查,及时堵塞漏洞,消除监管盲区。二是坚持全链条打击。扎实抓好从江河源头巡查摸排,从商超市场、餐馆饭桌末端反向溯源,扎捕钓、收购、加工、销售、运输、食用各环节防护网,及时斩断非法钓鱼的地下利益链条,始终保持对涉渔违法行为露头就打、穷追猛打的高压态势。三是依法从严查处。建私捞偷钓行为黑名单制度,依法快捕快审涉渔违法犯罪行为,集中处罚并向社会公布典型涉渔违法案件,有效震慑涉渔违法犯罪行为。 

(二)大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构建精细化防控体系一是健全工作协作机制。建立渔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多部门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协助巡护制度、渔政执法系统运用、信息网络建设制度等多项制度,实现措施可操作性。强化工作协作,整合部门视频监控资源,完善联席会议、信息通报、行刑衔接等制度,实现资源共用、信息共享、队伍共建。完善跨境河流禁捕协作机制,加强跨界流域禁渔信息互通、联席会商、交叉巡护等工作。二是建强执法巡护队伍。有效统筹、科学调度现有执法巡护队伍力量,优化、整合、增加巡护队伍人员。开展渔政执法专业培训,补齐执法业务能力短板。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有效发挥民间护渔组织在禁渔工作中的作用。三是加强物资经费保障。逐步在长江干流以外的重点水域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更新配齐巡护执法监管装备和物资,加强执法人员、车辆、船艇、奖励等工作经费保障,及时将执法船艇、无人机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四是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推广应用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手段,充分发挥无人机、渔政AI预警处置系统等高科技装备的技术优势,抓好人机结合、人技结合、河岸衔接、空地协同,时刻保持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的能力和状态。

(三)强化禁渔销售终端,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一是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强化水产品加工、水产品经营、网络市场、广告等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推动形成打防结合、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共治的工作局面,合力斩断违法交易链条。二是加大对餐饮单位,特别是农家乐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餐饮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用水产品的原料控制和管理,不得采购加工制作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三是建立社会共治的长效机制。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引导,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用十年无换取年年有鱼

 

办理简述

 

  A

                          农业农村委函〔202399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3号建议的

 

一、关于非法捕鱼禁而不绝的问题

一是加强涉渔前端风险隐患监管。一方面,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公安局等部门和属地(街)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辖区渔具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检查是否经营张网、拖网、绝户网以及武斗、延绳钓等禁用使用的渔具、钓具,督促下架禁用渔具、钓具。另一方面,开展禁捕水域“三无船舶”动态清理,加强自有船舶的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严禁从事涉渔行为。今年以来,检查渔具经营市场主体26家次,开展“三无船舶”动态清理整治行动3次,出动执法人员370余人次,风险隐患得到有效管控。

二是盯紧重点水域开展错时巡护。通过对2021年、2022年区公安局、长航公安江津派出所办理的非法捕捞刑事案件和区农业农村委办理的涉渔行政案件的案发时间、水域、作案方式等进行深入分析,将溪大桥至几江大桥水域设置为2023年非法捕捞重点整治水域,针对沿线的杨家沱、丁家、古家、双旋子等重点水域开展“零点”“清晨”等错时执法行动,同时,结合渔政AI系统进行重点视频监控,人技结合,有效促进“取证难”问题和打“游击战”和“时间差”问题的解决。今年以来,开展“零点”“清晨”等错时执法行动35次,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通过错时执法和定点蹲守相结合的方式,在重点整治水域办理非法捕捞行政案件2起,办理违规垂钓案件8起(其中,指导感等镇街办理违规垂钓3起),切实提高执法监管精准度和准确性。

三是加大打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区公安局、长航公安江津派出所、区农业农村委持续保持执法监管力度,严打非法捕捞等涉渔违法行为。区公安局、长航公安江津派出所办理涉渔刑事案件8起,依法依规移交区检察院起诉。区农业农村委办理涉渔行政案件14起,指导镇街办理违规垂钓案件46起,拟处罚金额近4万元,依法从严从快办理违法案件,有力震慑违法行为。

四是宣传普法和警示教育协同开展。今年以来,在重庆新闻联播、江津日报、江津网、江津在线、江津融媒视频号等媒体平台刊发、推送我区禁捕工作开展情况的有关报道11条次。将政策宣传视频在全区300余辆公交车和客运中心、重百商场LED等人群集中区域覆盖式宣传。在重点水域设置智慧感应语音75根,循环播放政策宣传音频,指导镇街通过村村通广播、巡逻车方式等方式进行24小时滚动宣传,联合江津区司法局龙华司法所、江津区龙华镇政府开展涉渔类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约谈龙华镇内涉渔类社区矫正对象3人,严防其“重操旧业”“重蹈覆辙”。目前,正收集典型案例编制警示片,曝光反面典型案例案件,在党员干部、钓鱼协会、餐饮协会等群体间开展警示教育。

二、关于禁捕执法强而不专的问题

一是深化工作机制。坚持全区“一盘棋”思维,抓制度机制建设,一方面,建立定期调度和督导通报机制,区禁捕退捕办牵头组织召开禁捕工作调度会议4次,每月通过列指标、列数据、列排名方式通报工作情况,压实部门属事和镇街属地责任。另一方面,持续深化执法协作机制,自禁捕工作开展以来区公安局、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交通局等部门通力协作,立足“以打促禁、以打促管、以打促治”,深化“两法衔接”,强化部门间信息通报、资源共享、线索移交,完善水上打、岸上管、市场查的执法闭环机制。2021年以来,行政刑事互移案件线索57条,今年以来互移案件线索2条。同时,持续深化交界水域联合执法合作机制,联合九龙坡区、巴南区、大渡口区、永川区、綦江区、四川省合江县开展交界水域联合执法行动。2021年以来开展交界水域联合执法行动11次。今年以来,开展交界水域联合执法行动2次,有效打破交界水域执法监管“真空”地带。

二是充实监管力量。一方面,充实渔政执法力量,现有渔政执法人员8名,拟招录水产类专业执法人员1名(2023年上半年公),分阶段组织6名执法骨干参加船舶驾驶培训,2名执法骨干参加无人机操作培训,目前已有2名执法人员取得船舶驾驶证,切实提升执法人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另一方面,在镇街170余人兼职巡护队伍基础上,按照“区分重点、分类管理、专兼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依托江津区应急救援队伍和聘请部分有船舶驾驶资质的退捕渔民组建长江干流专职巡护队,今年5月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目前,由区农业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带队开展适应性巡护工作,预计6月起能够独立承担巡护任务。同时,组织召开了长江禁捕巡护执法工作培训会,有效提升一线渔政巡护人员、执法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巡护巡查技能和执法办案能力,推动打通渔政执法“最后一公里”,促进渔政巡护执法效率提升。

三是争取资金支持。2023年巡护经费在投入资金55万元组建长江干流专职巡护队伍减轻长江干流巡护压力的基础上,保持镇街协助巡护经费补助标准不变(长江干流岸线2000元/公里.年、支流岸线500元/公里.年),合计近70万元.年。与此同时,无人机保险费用5.7万元和执法船艇维修保养、燃油、保险、看护等费用已纳入今年财政预算,合计53.7万元.年。中央财政2023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中分配100万元用于渔政AI预警系统建设维护,8万元用于巡护燃油补助。有奖举报奖励经费正在多方筹措资金。

四是完善技防手段。建设渔政AI预警系统监控67个(长江25个、14个、塘河6个、笋溪河9个、璧南河5个、梅江河4个、驴溪河2个、石板溪1个、狮头1个),长江干流重点水域覆盖率达到近90%,辅助我区执法部门成功侦办涉渔刑事案件2起,办理涉渔行政案件16起,建造执法船艇3艘(配备3艘橡皮冲锋舟)、采购无人机2台、更新执法车辆1台,我区渔政执法监管逐步实现了从“人防”到“人防+技防”监管模式的转变,技防手段的不断增强为我区精准、高效执法提供有力保障。

三、关于终端管理广而不的问题

一是开展“打非断链”整治。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区农业农村委联合制发《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三部门关于开展“打非断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江津市2023〕62号),针对市场流通领域内的新情况和存在地下流通渠道的线索,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方案,抽调专项检查执法人员,组成3个专项检查组。重点检查几江街道、白沙镇、油溪镇、塘河镇、石门镇等12个长江沿线镇街。聚焦渔市场,水产品批发市场,涉渔餐饮场所的执法检查工作和线索摸排工作。强化禁渔销售终端的监管氛围,严格规范涉渔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对于未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的经营者坚决查处,今年以来,出动执法人员近300人次,检查各类涉市场主体360余家次,针对未履行索证索票制度行为立案查处3起。

二是非法捕捞涉案水产品认定。对于市场流通的水产品,通过执行进销台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行监督管理。针对非法捕捞涉案的水产品,按照农业农村部印发的《非法捕捞案件涉案物品(鉴)定和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评估及修复办法(试行)》(农办渔2020〕24号)文件要求,区农业农村委于2021年2月成立非法捕捞案件涉案物品认定和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评估修复专项工作组,累计向公安部门出具非法捕捞水域、工具、方法、渔获物种类及价值认定意见47份。今年以来,出具认定意见9份。

三是开展网络线上监测。为打破监管“盲区”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加强了涉渔电商的网络线上监测,通过设置禁售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等检索关键词进行网络监测,同时,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区农业农村委等执法部门加大对抖音、公众号等自媒体的关注,及时核查处置区委网信办转交办的网络舆情信息,及时发现和收集和反馈案件线索。2021年至今,江津区市场监管局累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8个/次。

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委将切实发挥在禁捕退捕工作中的牵头抓总作用,做实做细禁捕退捕工作专班,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协调部门、联动镇街,开展禁捕管理秩序整治行动,加大“四清四无”巡护频次,强化案件办理,推进渔政监管执法能力提升,持续强化禁渔宣传氛围,实施群防群治,切实巩固禁捕管理秩序。

 

 热点新闻
  • ·
人大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