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镇:村规来自民约
日期:2023-08-07  作者:  浏览量:42

村规来自民约
先锋镇人大代表深入群众助推村规民约修订


民之所忧就是人大的工作方向,民之所盼就是代表调研的内容,坐在办公室全是问题,走进群众院坝里面听到的全是办法。


发现问题,人大调研发现乡村陋习多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新农村生活水平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同时也出现了乱排乱放、焚烧秸秆、修活人墓、大操大办红白喜事、攀比炫富等陋习,为了让村规民约成为规范村居民不良行为、引导民风民俗、弘扬优秀村风民俗、摒弃陈规陋习的重要抓手,先锋镇从今年3月起全面实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行动。在修订工作中,镇人大主席团紧紧围绕主题,积极履职主动作为,充分调动发挥片区104名区、镇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组织代表深入选区开院坝会宣传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开展视察调研座谈汇聚“金点子”,推动镇修订完善具有依法保障、自我约束、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助力和美乡村建设。

为确保修订村规民约工作有效推进,镇人大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先锋镇发展需要,两次召开主席团专题会议。会上安排布置10个村居代表小组在3月底以前组织代表深入选区,通过活动宣传、走访接待群众、调研座谈等方式广泛收集意见建议;镇人大监督和服务于村规民约工作,各村居在镇政府的指导下开展修订工作,保证基层群众自治的方向正确,确保修订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代表们还从农村普遍存在的滥办酒席、薄养厚葬、攀比炫富等突出问题充分讨论,畅所欲言,结合各村发展的实际情况,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会议现场讨论热烈,并对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均提出了10余条针对性强的建议;代表们纷纷表示带头执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从而实现以上率下、以点带面真正引导群众养成好习惯,改进乡风文明,为乡村美起来、生态好起来、农民富起来保驾护航,助力和美乡村建设


发动宣传,代表宣讲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以江津区第二十个“人大代表日”活动开展为契机,各村居代表小组化身10支宣讲宣传小分队,到各选区组织发动德高望重的老党员、网格长、乡贤等群众代表参加“院坝宣传会”,提升宣传实效。活动现场“宣讲员”们为了充分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号召村民积极建言献策,踊跃参与到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中来,以身边人讲身边事的形式,结合镇和美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开展“村规民约我带头”的主题宣传,针对农村普遍存在的滥办酒席、薄养厚葬、攀比炫富等突出问题广泛征求群众、党员的意见,提出针对性建议,让村规民公约与村情民意高度融合,切实解决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达到规范和约束村民行为的目的。


发扬民主,群众座谈发言完善村规民约

为了对全镇村规民约修订完善提供更多“金点子”,4月,镇人大组织区镇代表、镇相关工作负责人等20余人到保坪村、麻柳村、金紫村开展村规民约工作专项调研,实地查看村规民约上墙情况,询问村规民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在镇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召开座谈会,会议邀请10名老党员、网格长、乡贤等群众代表参加,听取了我镇关于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代表们就当前村规民约的制定、实施现状及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对我镇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提出了12个“金点子”。座谈会上,镇人大主席指出村规民约是村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行为规范,是基层党建引领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的重要形式,更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我们要做好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工作坚持合法性、民主性、实用性三大原则充分发挥其价值。一是内容要合法,村规民约不得与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冲突;二是制定程序要规范,镇党委、政府要加强指导,使村规民约的制定更规范,更细化,更具有可行性;三是要备案留痕,确保村规民约的制定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人人知晓;四是加强监督,区、镇代表划分到网格作义务监督员,监督村(居)规民公约的遵守情况,重点对政协委员、国家公职人员、村“两委”成员、村民组长、网格员、乡贤等带头遵守情况进行监督,使村规民约切实发挥作用,确保村规民约执行到位、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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