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25〕第4号
根据彭远华同志的辞职申请,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20日审议通过,决定接受彭远华同志辞去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报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备案。
特此公告。
重庆市江津区人大常委会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