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15日在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上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 峰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4年主要工作
2024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五次、六次全会和区委十五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紧扣区委决策部署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抓实“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在巩固中深化、在落实中发展。
一、聚焦发展所需,更加自觉为大局服务
坚持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紧紧围绕“一枢纽三高地”建设目标,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实现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
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江津建设。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除险固安工作导向,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541件708人,人数同比下降11.06%,起诉701件1044人,人数同比下降6.28%,社会治安稳中向好。坚持“严”的震慑不动摇,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严重暴力犯罪,起诉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犯罪65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恶犯罪13人;突出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侵财犯罪,起诉诈骗、盗窃等犯罪353人;保持对“黄赌毒”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起诉246人;从严打击涉缅北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31人;协力防范金融风险,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5人,1个集体、2名个人获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表彰。紧盯“反腐败斗争关系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2人,助推清廉重庆建设。
主动服务区委中心工作。聚力建强西部陆海新通道重庆主枢纽,在区委政法委统筹下,推动“津心服企”工作站入驻重庆枢纽港产业园法治法律一体化服务中心,走访企业20家,为企业发展解决实际困难3个。聚力推动川渝检察协同发展,全面服务和融入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执法司法一体化建设,深化禁毒、大四面山生态检察官等机制,跨区域办案协作7件,4件案例获评川渝检察机关检察协作优秀案例、典型案例。聚力保障城乡融合发展,与区农业农村委建立长效协作机制,督促相关单位整治高标准农田面积约950亩。聚力打造服务高品质生活新高地,起诉非法排放、倾倒或处置危险废物犯罪5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1件,督促行政机关对5条重点黑臭水体开展综合整治,恢复被污染水域面积6000平方米。聚力服务“三攻坚一盘活”改革,严惩侵害国家社保基金犯罪,批准逮捕跨省诈骗犯罪嫌疑人3人;办理涉国家财产公益诉讼案件7件,督促相关单位征收入库税费569万元。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起诉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38人、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犯罪4人;监督纠正涉企刑事“挂案”9件;在检察环节追赃挽损398.29万元,办理的邹某某、何某某等7人非法经营案获评全市检察机关“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优秀案例。充分发挥法治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保障作用,联合区工商联、工商银行江津支行制定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协作意见,从共建“津心服企”品牌、搭建银企对接平台等6个方面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建立“检察长接待企业家”制度,在重庆三峡电缆有限公司、中建桥梁有限公司设立共建联系点,院领导深入产业园区走访调研20次,组织召开座谈会15场次,用法治力量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8人,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3件,监督相关单位集中销毁万余瓶假茅台,以检察之力筑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屏障。
积极融入和参与社会治理。认真落实市委政法委牵头制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工作促进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的意见》,结合办案制发未成年人保护、精神障碍患者管控等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1件,有效堵塞管理漏洞。加强对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治理,起诉全市首例养老机构护理人员虐待被看护人案,获评2024年度全国检察机关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典型案例。依法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认罪认罚自愿真实合法,审查起诉阶段适用认罪认罚审结1094人,有效化解矛盾,增进社会和谐。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制度,检察长列席2次,共促社会公平正义。延伸检察履职触角,深化“三官一律”联系服务基层工作,推进“一街镇一检察官”工作机制,参与矛盾纠纷化解36件,开展反电信诈骗、扫黑除恶等法治宣传39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000余份。
二、聚焦群众所盼,更加自觉为人民司法
坚持人民属性、坚定人民立场,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努力把检察工作做到人民群众心坎上。
倾情化解信访矛盾纠纷。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狠抓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落实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领导干部带头接访等制度,接收群众信访468件,院领导包案办理信访案件40件,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14件,办理的罗某某信访案获评全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包案接访典型案例。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与区司法局建立认罪认罚案件民事赔偿人民调解机制,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综合运用检察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解“法结”、化“心结”,组织公开听证284件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93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08.54万元,联合四川省检察机关办理的肖某某等7人国家司法救助案被最高检、退役军人事务部评为协同开展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倾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聚焦食有所安,重拳惩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妨害药品管理等犯罪,起诉5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件。聚焦劳有所得,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3件,帮助农民工讨回“辛苦钱”71.23万元。聚焦老有所依,会同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共建执法司法协作机制,联合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养老机构开展排查,监督109家养老机构整改燃气等安全隐患480余项,促进提升养老领域社会治理水平。聚焦弱有所护,从严惩治打着“志愿服务”幌子窃取317位农村老年人身份信息的犯罪行为,起诉的8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协助市检察院五分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获法院判决支持。
倾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深化“莎姐守未”专项行动,开展“检护成长”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专项活动,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65人。认真落实“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依法惩治未成年人犯罪,起诉32人。持续打造“津心护未”莎姐品牌,联合相关部门在专门学校(江津区丹凤学校)建立“津心护未”莎姐工作站,探索将职业教育引入专门学校,健全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治机制,帮助20人回归社会。强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开展教职人员涉罪信息查询1.2万人次,家庭教育指导、观护帮教16人51次,司法救助未成年人23名。与区妇联联合开展的涉案未成年人帮教工作,获全国妇联“爱心妈妈关爱服务工作”典型案例。深化法治副校长工作,开展“在校学生法治与心理健康教育进校园”等法治宣传教育14场,覆盖学生7000人次,1件案例被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教委等八部门评为重庆市首届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成果二等奖。
倾身守护美好生态环境。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深化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起诉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挂牌督办的重庆首例生态环境领域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犯罪3人,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53人,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6人,增殖放流1.6万余尾。深化“河(林)长+检察长”共治模式,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有效衔接,协助行政机关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4件。聚焦长江文化公园和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与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长江文物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川渝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协作优秀案例。
三、聚焦职责所在,更加自觉为法治担当
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准确把握“三个善于”,持续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着力以高质效司法办案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客观公正做优刑事检察。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不大的依法不批捕155人、微罪不起诉233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变更强制措施9人。抓牢案件质量“生命线”,以有力配合、更实监督促进侦查办案质效提升,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38件,书面纠正侦查违法行为18件,监督立案37件,监督撤案80件,追捕、追诉犯罪90人,检警配合制约更加紧密顺畅。加强对刑事审判工作的监督,依法提请抗诉3件。坚持派驻与巡回检察相结合,监督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8件,监督追缴违法所得和罚金200万元,办理的赖某某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监督案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典型案例。与区公安局制定拘役罪犯服刑期间回家的实施办法,依法保障罪犯应有的“回家权”。
精准有力做强民事检察。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依法提请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获区法院再审改变6件;对原裁判认定正确的,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5件,注重释法说理,促进息诉服判。发出民事审判程序及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5件,均获采纳。与区法院会签执行案件监督与协作机制,办案协作5次,法检联动发出全市首份《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推动被拖欠工程款快速执行到位;协同区法院召开工作推进会,共同化解涉企执行纠纷,促使6300平方米厂房物归原主。联合区法院、区司法局等单位成立全市首个劳动用工合规指导中心并发布《劳动用工规范化指引》,充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依法履职做实行政检察。充分发挥“一手托两家”职能优势,办理行政裁判监督、行政审判程序监督、行政执行监督案件21件,发出检察建议15件,均获采纳。依法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2份,采纳率100%。针对军人军属权益受损,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妥善处置,协同有关部门推动涉军矛盾争议实质性化解,获评全市检察机关“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典型案例。规范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严格把握“处罚必要性”,对应受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移送主管机关处理92人,防止当罚不罚。办理的游某、谭某非法处置铝灰污染环境案获评市检察院、市高法院、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布的行刑衔接典型案例。
提质增效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扎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3件,尽量使公益损害案件通过行政机关履职尽责在诉前得以解决。坚持以“诉”的确认实现司法价值引领,依法对相关单位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其对刁湾弃土场土地复垦履职到位。更加注重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等领域发挥作用,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辖区通信公司的监管,补签信息安全承诺书917份;督促行政机关对辖区商业服务建筑、大中型小区集中整治,新增、整改无障碍停车位25个;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加强对32111英雄钻井队烈士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的保护。扩充125名“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线索发现、公开听证等工作,打造共治共享公益保护新模式。
四、聚焦事业所向,更加自觉为检察强基
坚持以自我革命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在深化党纪学习教育中淬炼队伍整体素能,持续锻造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政治建检培根铸魂。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相融通,开展中心组学习12次,召开党组会27次推进贯彻落实,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干实绩。持续深入肃清流毒影响,认真开展以案促改促治警示教育,全体检察人员参加集中联学,2次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坚决杜绝“过关心理”和“翻篇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重大事项50次。以持续落实巡察整改的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对区委巡察反馈的34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素能强检固本培元。持续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研究制定拔尖人才引领工程实施方案,根据人员年龄、从检经历、工作实绩等情况,实行“导师+后备人才”1+1培养模式,21名拔尖人才纳入导师库,16名青年干警进入后备人才名单。坚持“线上学”与“线下学”相结合、“实训练兵”与“业务竞赛”相结合,成功举办模拟法庭辩论赛等活动9次,组织干警参加培训600余人次,全面提升检察干警履职能力。2名干警入选市级以上人才库,3人次荣获市级以上业务标兵、业务能手荣誉称号。
数字促检赋能发展。立足数字检察战略,以大数据为支撑驱动高质效检察监督,积极落实区委、区政府数字法治建设要求,贯通“公益诉讼线索举报”“云检司法救助”等3个“一件事”应用,自研自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4个,研发的违规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法律监督模型成功上线最高检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并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应用。区检察院依托该监督模型,推动行政机关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让其真正成为“暖心房”。深化大数据应用,运用民事支持起诉、社区矫正执行等法律监督模型发现监督线索200余条,立案28件。
从严治检筑牢防线。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开展专题研讨4次,支部书记讲纪律党课7次,真正做到在学纪知纪明纪中严守“六个纪律”,让纪律这把外在的“戒尺”成为内心的“戒律”。坚持把党纪学习教育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相结合,批评教育4人次。持续推进清廉检察院建设,出台实施办法及廉政风险防控清单,以制度建设推动全院上下遵规守纪、担当作为。狠抓“三个规定”执行,共记录填报重大事项118件,开展检务督察23次,廉政谈话65人次。区检察院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次为优秀。
过去一年,我们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将主动接受监督作为检察工作发展的有力保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常态化走访联络代表委员56人次,认真办理代表建议3件,1名人大任命的干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并接受评议。定期向区政协报告检察工作,向区工商联通报工作情况,切实把意见建议转化为改进检察工作的硬招实招。真诚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435件次,办理的陈某某身份信息错误“被犯罪”刑事监督案获评全市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工作典型案例。强化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联合区司法局邀请辖区13家律师事务所代表参与座谈,办理律师阅卷366人次,全方位保障律师执业权益。
各位代表,2024年以来,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区检察院荣获市级以上荣誉32项,27件案例获评最高检及市级以上优秀案例、典型案例,9个集体、23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嘉奖。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及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与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深知工作中还存在不足:一是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差距,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引检察工作发展还需加强;二是“四大检察”融合贯通不够有力,高质效履职仍有短板;三是运用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推动社会治理还需持续发力。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难题解新题。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江津区“一枢纽三高地”建设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市委六届历次全会、区委十五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一枢纽三高地”建设目标,牢牢把握稳进增效、改革创新、除险固安、强企富民工作导向,以检察工作现代化为方向,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主线,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检察工作的实干担当和实绩实效为江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把对党忠诚铸得更牢。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充分运用法治力量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持续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党建引擎”激发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动能。
二是把服务大局落得更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锚定“一枢纽三高地”建设目标,健全完善服务保障举措和工作机制。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切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职责。做实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高度关注解决市场主体急难愁盼法律问题,以法治力量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增强发展信心。
三是把司法为民做得更好。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检察听证、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检察举措,以检察履职增进人民福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抓实抓细“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坚决防止矛盾在检察环节激化、上行、外溢。强化民生保障,充分运用各项检察职能,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把法律监督抓得更优。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持续强化刑事检察监督,更加注重提升刑事诉讼监督质效。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持续加大虚假诉讼监督、民事执行监督工作力度。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认真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依法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切实提高规范化、精准化、实效性。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建好用好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不断赋能法律监督。
五是把专业队伍建得更强。坚持人才强检战略,围绕检察工作现代化新要求,深化分层分类专业培养、实战实训、同堂培训,全面提升干警综合素能。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深化落实“三个规定”,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着力锻造堪当重任、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坚持干字当头,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为全力建设现代化新重庆枢纽之城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