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土地试点的建议

2025-08-26

关于创建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土地试点的建议

提议人

所属代表团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黄林

第十代表团

区发展改革委

区农业农村委、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建议正文

 

关于创建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土地试点的建议

 

一、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珞璜镇合解村位于珞璜镇东南部,东北与巴南区鱼洞街道、一品镇接壤,西南与珞璜镇马宗社区、同福村、真武村连界,属丘陵地貌。重庆绕城高速公路、马百公路、贾百公路穿境而过,交通便捷。全村幅员面积9.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5300亩,森林面积400亩。根据前期调查统计珞璜镇合解村现有荒地、低效园林地约200亩,主要位于云纂山以东,因地势陡峭不便于恢复为耕地,导致该地块长期处于闲置状态,未有效利用有待盘活增效。

二、建议意见

建议在不破坏耕地、不毁坏林地的原则下,以村为单位自行包装项目,以“集体经济组织+公司运作”模式开展经营,可以有效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土地,促进百姓增收,壮大集体经济。可以在珞璜镇合解村先期开展深入试点,希望得到区发改委予以同意立项,区规自局给予用地指导等相应政策支持,如实施完成后,总结经验可全区推广。

 

办理简述

 

 A

                                                                                                           津发改函〔2025〕14号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次会议第87号建议办理情况复函

 

一、区级撂荒地整治情况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撂荒地整治工作,区农业农村委牵头扎实开展撂荒地复耕复种,通过村集体综合开发、发包市场主体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复耕等方式,累计盘1.4万余亩撂荒地,实现经济收入超亿元,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全面协调发展

二、支持开展撂荒地合理开发利用项目

(一)支持开展撂荒地利用项目在不破坏耕地、不毁坏林地,不改变耕地用途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原则下,鼓励你们通过“集体经济组织+公司动作”模式实施项目和开展经营,此类项目采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的方式。如符合上级资金投入方向,可以申请争取上级资金补助。

(二)落实用地政策指导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将加强撂荒地开发利用项目用地指导,对项目范围内利用撂荒地及低效园林地,明确指出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合理解决土地权属问题,合理使用村民有承包经营权的土地,避免产生纠纷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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