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对农村劳动力减少情况下农业经济发展问题的建议
提议人 | 所属代表团 | 主办单位 | 协办单位 |
韩 旭 | 第十二代表团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国资委 |
建议正文
关于应对农村劳动力减少情况下农业经济发展问题的建议
一、基本情况
江津区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选择迁移到城镇地区,导致农村人口数量逐渐减少。但从镇街走访中可知,我区农村适龄劳动力数量明显呈现减少趋势,伴随农村老龄化人口比例上升,农村学龄儿童迁移等情况,在我区各乡村从事农业生产的本地人口日益减少。
二、存在的问题
农村适龄劳动力减少与农村经济发展问题形成恶性循环,首先是生产成本上涨以及农产品产地销售价格低迷引起的农业收入减少导致农民少种地或不种地,更多的农村适龄劳动力选择去周边的县城或外省打工,农村常住人口多为老幼病残,无法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导致出现耕地闲置数量越来越多,虽然在近几年相关部门引导下重新开荒生产,但一两年内并未带来实际效益,无法吸引农村适龄劳动力留下来,会再次令土地闲置荒废;其二是外来企业在农村通过流转土地搞集约化运营,看起来确实能解决土地闲置、农村劳动力闲置等多种问题,但是地租、生产资料等成本的提升、周边劳动力类型以纯劳力为主、技术型欠缺的问题,以及企业本身缺乏核心竞争力的单纯农产品生产销售的经营模式,令很多中小型农业企业无法持续发展,最终只能撤资走人,很可能还遗留土地和经济纠纷;其三,农村经济增长与农村农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差距逐渐扩大,尤其在教育、卫生、养老等需求方面更是明显,更多的农村适龄劳动力通过外出务工将家里的老人小孩都迁移到区县或者市里,更是导致各镇街农业经济进入新的恶性循环。
三、建议
1.创造条件留下劳动力
从医疗、教育、养老、社保以及人居环境等多方面下手,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为愿意在本地创业及带动周边农户创业的本地中青年解决自身及家庭生活的后顾之忧,切实让他们感觉在家创业比在外务工更方便、更安全、未来更有保障。
2.试验农村劳动力集体创收模式
对于现有农村常住人口,应该由村级主管部门进行摸底,掌握常住当地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口数量,以“组”或“队”为单位建立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在村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下,将本辖区内所有撂荒地或无人、无力耕作的土地拿出来由合作社低价承包,并且由村里出面聘请技术专家对合作社的生产进行指导,土地收获的产品也要帮助寻找销售门路,每年对各合作社负责人进行测评,优秀负责人由村委会给予不同形式的奖励。
3.现代化思想助推农业发展
鉴于近年来我区农业企业发展现状,虽然政策及市场大环境对其有一定影响,但归根到底还是因为企业没有核心竞争力,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因此,提升科技含量,提升市场竞争力是确保我区农业企业长久发展的关键。结合我区实际情况,首先要科学地规划种养殖产业布局,好的种养殖基地一定是道路、排灌、电力先行;第二,为了有效应对劳动力缺乏的现状,应该提升现有劳动力的技术水平并加大适用于山地的中小型农机的投入;第三,加强我区农业企业,尤其是具有代表性的龙头企业的科学化管理,从技术到销售、再到企业运营,都要摒弃传统模式,精兵简政,减少无效运营成本。
4.活用农村国有资产
将镇街现有闲置、未产生效益或作用的国有资产,包括门面、厂房、各类土地等作为招商引资的先决条件,以低租金或免租金的形式来吸引外来资金或本地有意愿带动更多农户创业的适龄劳动力,并由本镇街进行年度或者定期考评,确实能带动当地税收或者农户受益的,在下一轮租期可持续享受优惠政策,将闲置的国有资产盘活,以此吸引多方资金和人力资源,带动当地农业经济发展。
办理简述
A
津农业农村委函〔2025〕74号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5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一、关于“创造条件留下劳动力”
近年来,我区持续强化人居环境整治。争取专项资金421万元,新(改)建农村户厕2143户,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8.5%。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评比产生“清洁村庄”14个、美丽庭院(院落)297个、清洁农户3745户。建成市级巴渝和美乡村引领镇1个、巴渝和美乡村先行村5个、巴渝和美乡村推进村78个、和美院落97个。按照“每个行政村建好1个卫生室”的要求,全区共有236家村卫生室,共有乡村医生882名,确保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区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及规定,目前暂无针对“愿意在本地创业及带动周边农户创业的本地中青年”的优惠政策,也无依据制定相关优惠政策。我市执行统一的社会保险政策,暂无农村适龄劳动力参保补贴政策。
二、关于“试验农村劳动力集体创收模式”
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登记赋码组建了2176个村、组级集体经济组织,印发《江津区农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参考)》,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管理体制。积极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经营性财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2024年争取中央扶持集体经济衔接项目资金840万元、实施完成项目12个。2025年拟扶持13个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按70万元/村的标准,共计910万元。制定了《江津区推进强村富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年度收益足额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和成员分红后,可安排适当比例用于经营管理人员薪酬和奖励,具体办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或集体成员(代表)大会决定,并报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备案”,各镇街可按照文件落实,进一步提升了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的主动性。
三、关于“现代化思想助推农业发展”
近年来,我区切实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到农村,充分利用专项资金4800余万元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60公里、入户便道176公里,累计建成农村公路6113公里、入户便道3031公里,村民小组通畅率达100%,有效改善乡村旅游、产业发展交通基础条件。实施农村供水保障项目、水质提升项目、农村供水维修项目共61个,受益人口20万人,全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2.81%,农村地区群众饮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加快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实施农机宜地化,办理农机购置补贴3994台套,使用补贴资金696万元,惠及农户3741户。创新土地宜机化,在全国率先探索示范“改路适机”山地户作机械化模式,投入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013万元,示范推广1.6万亩。建设江津区农机综合调度平台,开发“慧用农机”微信小程序上线运营,数改农机110台套,完成耕、种、管、收作业服务交易面积达10万亩次。
四、关于“活用农村国有资产”
根据《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三个办法的通知》(江津府发〔2019〕27号)《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的通知》(江津府办发〔2020〕7号)的有关规定,如属地镇街对相关资产无自用的情形和计划,也无更优的盘活利用方式,可以出租给社会投资人经营管理,如涉及招商引资项目,可采用协议招租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