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明兰率队开展《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
日期:2024-04-12  作者:  浏览量:0

本网讯 411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明兰率队,就《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江津客运中心、几江时代广场步行街、柳林社区、琅山农贸市场还房小区、中心医院、顺江路等地,实地检查文明行为促进工作领导、文明行为培育、社区文明与公共卫生文明促进、对不文明行为的治理等情况。


罗明兰充分肯定了各部门在《条例》贯彻实施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她表示,文明行为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是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的重要标志。


她强调,各部门要持续深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要突出检查重点,紧盯相关单位法定职责履行情况,督促其为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要注重引导培育,通过强化宣传教育、上下联动、正面引导等措施,促进市民文明习惯的养成;要充分利用此次执法检查契机,落实工作责任、解决突出问题,切实增强执法检查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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