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江津区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全链条”体系的建议
提议人 | 所属代表团 | 主办单位 | 协办单位 |
刘年坤 | 第八代表团 | 区司法局 | 区法院、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
建议正文
关于构建江津区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全链条”体系的建议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矛盾纠纷化解方面成效显著,现已成立了重庆市江津区人民调解协会,为江津的调解事业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我区矛盾化解仍存在一些结构性短板,可以进一步优化:如调解资源分配不均,偏远农村地区调解力量薄弱,房产物业、婚恋家庭等专业领域调解组织建设较为滞后;访调、诉调、警调衔接需加强畅通;信息共享、协调不力问题较为突出;“法律明白人”作用发挥需加力;基层调解专业支撑不足等情形。上述短板,严重影响了江津区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有效推进。
三、建议意见
建议从调解资源配置、打通衔接堵点、创新化解方式、强化保障激励等角度来加大我区的调解结构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一)优化调解资源配置,织密基层化解网络。
由区司法局牵头,通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调解协会在18个重点行业组建专业调解委员会,重点补强房产物业、人力社保等领域调解力量,每个委员会吸纳不少于5名律师、行业专家。借鉴夏坝镇“只跑一处”中心经验,在偏远镇街建立“流动调解站”,每月定期进驻开展服务;扩大“法律明白人”队伍规模,结合司法部典型案例开展实务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40学时,建立“法律明白人+调解员+法律顾问”联动化解模式。
(二)打通衔接堵点,构建闭环化解机制。
升级“重庆调解在线”系统,整合法院、信访、公安等部门数据,实现纠纷受理、分流、调解、司法确认全流程线上办理,案件平均办理时长压缩至3天内。建立“321”分层化解机制:村社调解3次未成功的,移交镇街“一站式”中心;镇街调解2次未成功的,启动多部门联合调解;仍未化解的,15日内引导进入司法或复议程序,杜绝矛盾积压。
(三)创新化解方式,提升专业化解效能。
推广“调解+心理疏导”模式,在区、镇街两级调解中心配备专职心理咨询师,针对婚恋家庭等纠纷开展情绪疏导。建立重大疑难纠纷“律师会诊”机制,从律师库抽取专家组建顾问团,对标的额超50万元或涉及群体利益的纠纷提供专业意见。深化泸永江跨区域调解协作,建立三地纠纷联合化解机制,服务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
(四)强化保障激励,激发队伍活力。
将矛盾纠纷化解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专职调解员实行“基础薪酬+绩效奖励”,绩效与化解成功率、群众满意度挂钩;对兼职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发放误工补贴和表彰奖励。建立调解案例库和人才库,定期评选“金牌调解员”,营造比学赶超氛围。
办理简述
A
津司函〔2026〕25号
重庆市江津区司法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第八次会议第073号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一、关于优化调解资源配置,织密基层化解网络事项
该事项已采纳并落地推进。依托区人民调解协会做实18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重点补强房产物业、人力社保等领域力量,各调委会均配齐律师、行业专家等专业人员。在石门、中山、塘河等镇街推行流动调解站模式,定期安排人员驻点服务,补齐农村调解短板。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结合典型案例开展实务教学,落实年度培训要求,全面推广“法律明白人+调解员+法律顾问”联动化解模式,夯实基层调解力量。
二、关于打通衔接堵点,构建闭环化解机制事项
该事项已采纳并全面实施。全域推行“321”分层化解机制,明确村社、镇街、多部门联合调解分级处置流程,对调解无果案件依规引导进入司法、复议程序,有效防范矛盾积压。升级运用“重庆调解在线”系统,整合法院、信访、公安等部门数据,实现纠纷受理、分流、调解、司法确认全流程线上办理,目前案件平均办理时长压缩至2个工作日,达到预期目标。
三、关于创新化解方式,提升专业化解效能事项
该事项已采纳并逐步落地。在区、镇街两级调解中心全覆盖设置心理咨询服务室,配备专兼职人员,推广“调解+心理疏导”服务模式,针对性化解婚恋家庭等纠纷。启动区级行业调解专家库建设,建立重大疑难纠纷“律师会诊”机制,对大额、群体性纠纷提供专业支撑。持续深化泸永江跨区域调解协作,用好边界联合调解中心,完善三地联合化解工作流程,强化跨区域矛盾处置能力。
四、关于强化保障激励,激发队伍活力事项
该事项已采纳并落实到位。将矛盾纠纷化解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及补贴办法,专职调解员实行“基础薪酬+绩效奖励”制度,按规定为兼职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发放误工及案件补贴。常态化开展评优表彰,已评选一批“金牌调解室”“金牌调解员”,同步搭建全区调解案例库、人才库,营造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
五、关于下一步重点推进工作事项
结合建议内容,我区2026年开展“调解质量提升年”专项活动。一是进一步健全诉调、警调、访调联动机制,细化部门协作流程;二是加强行业调解能力,重点提升房产物业、新业态劳动争议领域调解能力;三是推进“重庆调解在线”平台与各部门系统深度融合,深化数字化应用。以上工作均于2026年12月底前全面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