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02-24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212日在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八次会议上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  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5年主要工作

2025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检察院工作部署和区委工作要求,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依法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好服务现代化新重庆枢纽之城建设。一年来,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2504件,5件案例被最高检或国家部委评为典型案例,17件案例被市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6名干警荣获全市检察机关业务竞赛标兵、能手称号,6个集体、35名个人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3项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相关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办案质效考评持续位居全市检察机关先进行列。

一、坚持高站位贯彻落实,政治忠诚更加坚定

铸牢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强化政治引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党组集体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0次,学用结合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党组带头学、支部集中学、干警实践学,开展研讨交流、专家辅导等9次,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区委、市检察院请示报告35次,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持续打造“津彩青春·检心为民”党建品牌,推动党建业务融合发展,开展“法治入企促发展 检察护企零距离”活动获评全区“我们的主题党日”优秀案例。

高质量开展学习教育。聚焦“学查改立融”一体推进,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班子成员集中学习18次、专题研讨5次,组织开展“讲好聂帅故事、传承红色基因”主题党日活动,推动学习教育入脑入心。全面深入查找不足,综合运用自查自纠、巡视反馈、调查研究等途径,查摆6个方面问题,切实做到问题查找无遗漏。动真碰硬狠抓整改,制定12条整改措施,修订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调整预算绩效领导小组,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坚持将作风建设和干事创业相统一,紧紧围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持续提升司法办案质效,4件案例被市检察院评为优质案件。

认真做好审计整改。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接受市委审计委员会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工作,对审计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主动认领、照单全收,明确责任任务和时限要求,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抓好审计整改作为一项严肃政治任务,成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组会3次,检察长办公会2次,认真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对审计发现的制度漏洞和管理短板,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新建、修订制度机制10个,切实以审计整改推动检察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二、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服务大局更加有力

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中心工作大局中思考谋划,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全力保障江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安全稳定。坚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参与平安江津法治江津建设。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批准、决定逮捕305366人、提起公诉685845人。持续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高标准、严要求完成“4·25”“8·21”涉恶案件督办整改工作。始终对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保持“严”的震慑,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3437人,人数同比下降43.08%;突出惩治社会反映强烈的盗窃、诈骗、毒品、赌博等犯罪,起诉298433人。严厉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2021人,人数同比下降32.26%。全力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犯罪23人。持续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起诉洗钱犯罪44人,1个集体、3名个人获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表彰。认真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能,加强监检衔接,提前介入监察机关调查案件5件,起诉职务犯罪710人。

主动融入中心工作。聚焦重庆枢纽港产业园建设,进一步发挥“津心服企”工作站作用,通过实地调研、普法宣传等方式进园区、企业开展法治活动10余次。聚焦川渝检察协作,积极融入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执法司法一体化建设,协同办案5件。联合四川省大竹县检察院办理的社区矫正对象叶某某违规外出监督案获评川渝刑事执行检察协作典型案例。与四川省合江县检察院依托川渝检察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示范区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河,织密塘河流域生态保护法治屏障,相关做法被《人民日报》宣传报道。

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深化长江生态检察综合履职,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041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7件。积极探索多元化生态修复方式,在办理涉渔业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创新采用搭建人工鱼巢的方式修复长江受损生态。持续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区检察院被市生态环境局、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表彰为表现突出集体。

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持续做实对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保护,起诉串通投标、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9人。严惩企业内部腐败“蛀虫”,起诉关键岗位人员侵害企业利益犯罪412人,高质效办理玖龙纸业(重庆)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孙某某、销售部经理叶某某等10人非国家工作人员行受贿犯罪,赢得企业高度认可,促成企业在津追加投资用于扩大生产规模。深入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坚决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监督涉企刑事“挂案”撤案2件,办理的督促整治网络餐饮不正当竞争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市检察院专项监督工作专刊。牢记“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不断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3人,用法治之力保护辖区企业商业秘密,筑牢知识产权保护屏障。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犯罪依法落实“宽”的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136人,对情节轻微的不起诉240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释法说理,977名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自愿认罪认罚。深入贯彻市委政法委等四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工作促进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的意见》,结合办案发现的安全生产、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2份,督促有关部门堵漏建制、防范风险。就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问题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获评全市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作《小灵猫奇遇记》等普法微动漫,在中央、省级以上媒体刊发各类新闻稿件115篇次。

三、紧盯高品质生活追求,保障民生更加暖心

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巩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效,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用心办好民生实事。紧盯“舌尖安全”,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犯罪,起诉45人。持续抓实“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活动,立案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件。守护“钱袋子”安全,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起诉7892人。坚持司法办案与追赃挽损并重,在检察环节督促犯罪嫌疑人退赔400万余元。积极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支持起诉34件,帮助农民工追讨劳务等费用21万余元。用足用好司法救助政策,坚持“应救尽救”原则,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0件,向55名涉案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106.89万元。强化个人信息安全,精准识别假“志愿服务”骗取农村老人个人信息行为,以公益诉讼推动注销317个非法注册账号。与市检察院五分院办理的毛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损害公益案,被最高检评为检察公益诉讼服务乡村振兴典型案例。

“如我在诉”对待群众诉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依法处理来信来访377件次。持续落实检察长接访、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等制度,院领导包案办理信访案件30件。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制定《入驻综治中心工作管理办法》,加强与入驻单位协调配合,合力化解矛盾纠纷22件。办理的陈某某故意伤害案,检察官联合石蟆镇综治中心积极组织调解、促进当事双方达成和解,被《检察日报》宣传报道。扎实开展涉检信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发现并妥善处置风险隐患案件16件。办理的李某某刑事申诉案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典型案例。

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开展“远离犯罪”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专项行动,持续强化涉未成年人犯罪治理,受理审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实现“双下降”。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5664人,办理全市首例医护人员实施的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案,获评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刑事诉讼监督优秀案例。做实“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对未成年人严重犯罪起诉20人,对情节较轻的不起诉41人。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在办好刑事案件的同时,办理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案件4件,针对电竞酒店、点播影院存在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安全隐患问题,督促行政机关开展整治行动,推进新业态行业治理,净化未成年人生活环境;针对办案中发现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问题,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案件25件,协同区法院帮助未成年人傅某某追回执行款100万余元。落实落细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精准匹配帮教措施,开展亲职教育、帮教120余人次,相关做法被《人民日报》宣传报道。持续发挥莎姐工作室入驻未成年人专门学校作用,通过法治教育、心理疏导、职业技能培训等多种方式高质效开展学生帮教矫治工作。

四、深耕高质效检察履职,法律监督更加精准

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监督有力。强化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6件、撤案126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18件次,纠正漏捕7人、纠正漏诉40人,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41件次,提出抗诉1件。持续推动刑事“挂案”清理工作,监督撤案94件。加强和改进刑罚执行检察工作,监督纠正判处监禁刑罚罪犯交付执行10人,1名十年未收监的实刑罪犯被收监执行,“全流程做实暂予监外执行检察”工作法被最高检微信公众号宣传推广。推动落实拘役罪犯“回家权”,与四川省合江县检察院签订《跨区域拘役罪犯服刑期间回家的协作办法》,监督推进全国首例跨省拘役罪犯回家。办理的拘役罪犯胡某服刑期间回家案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典型案例。

民事检察精准有效。坚持法定性与必要性、全面性与适当性相结合的原则,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123件。强化民事生效裁判、执行活动等全领域监督,办理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9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3件,提请抗诉3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0件,提出检察建议28件,采纳率100%,纠正民事审判程序违法13件。深入开展虚假诉讼监督,针对民间借贷、司法调解等领域虚假诉讼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问题,办理民事监督案件17件。办理的蔡某某与某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监督案入选成渝金融检察白皮书优秀案例。扎实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专项监督,聚焦执行环节突出问题,提出监督检察建议24件。

行政检察稳中有进。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维护司法公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双重作用,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272件。聚焦党委政府重点关注问题,以土地执法查处、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执法领域行政诉讼监督为着力点,制发检察建议13份。聚焦行政审判活动监督,加强对立案、庭审、送达等重点环节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制发检察建议8份。强化行刑反向衔接,精准把握制发检察意见的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对应受行政处罚的刑事被不起诉人,依法提出检察意见2535人,切实防止“不刑不罚”。

公益诉讼检察积极有为。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切、社会反映强烈的公益保护问题,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9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50件、民事公益诉讼9件。注重在诉前解决公益损害问题,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0件,回复整改率100%。助力国有财产保护,办理“国土国财”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件,督促收回各类国有财产534余万元。加强文物和文化检察保护,形成“打击+保护+治理”一体化格局,起诉盗掘古墓葬犯罪310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件,推动行政机关制定公布《江津区32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职,加强对历史旧址的保护。

五、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自身建设更加扎实

时刻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全面强化自身建设,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检察铁军。

加强检察改革创新。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成立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领导小组,制定《盗窃罪案件质量评查要点》,并以此为蓝本,推动出台《泸永江三地政法系统案件交叉评查盗窃罪案件质量评查要点指引(试行)》,首次统一三地跨省、跨区域类案评查标准。以数字赋能法律监督,积极运用政法一体化平台,线上流转率达100%。加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应用数据模型28个,成案70件。通过监督模型排查发现辖区部分机动车维修点安全隐患问题,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实现32家企业完成备案登记、8家企业采取措施整改,同时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建章立制,形成长效长治。

促进综合素能提升。深入学习“时代楷模”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代表的先进事迹和可贵精神,开展“学习时代楷模、对标身边先进”学习活动,持续提升队伍综合素能。锤炼专业能力,精准开展专业化培训49376人次,精心选派干警参加各类业务竞赛,20余人次在实践中得到锻炼,2人入选全市检察机关人才库。优化人才培养,积极搭梯子、压担子,选派1名干警驻村帮扶乡村振兴、5名干警赴市纪委监委等市级机关跨岗锻炼,推动快速成长成才。注重典型引领,制定出台《典型案(事)例培育办法》,建立典型案(事)例库、培育库、人才库,推动办精品案件、育典型案例,切实营造争先创优浓厚氛围。

深化全面从严治检。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扛牢抓实主体责任,廉政谈话全覆盖。常态化排查廉政风险,开展日常监督检查25次,发出督察通报7期,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召开全院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让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项行动,有问必记录、逢案必倒查、有责必追究,检察人员主动记录报告有关事项89件。

过去一年,我们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将主动接受监督作为检察工作发展的有力保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认真落实4个方面审议意见,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代表委员联络,常态化走访联络代表委员66人次,协助办理提案5件。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对员额检察官履职工作进行评议,有效增强检察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意识,从源头促进公正司法。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发挥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的监督作用,对不捕不诉等案件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开展公开听证210件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联合区司法局召开律师工作座谈会,办理的保障律师胡某某权益案被最高检控告申诉检察厅专刊采用。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江津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得益于区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区各部门配合与协作,也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热忱关心和支持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一年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运用还不到位,仍需在深悟其理、自觉践行上下真功夫;二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成效还不够显著,护航江津高质量发展的实效性有待强化;三是检察队伍专业素能还需提升,在培养拔尖人才上需要久久为功。对于以上不足,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抓好整改落实。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承前启后的关键阶段。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稳进提质、改革创新、除险固安、强企富民工作导向,紧紧围绕“高水平建设现代化新重庆枢纽之城”的目标任务,依法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以检察工作的实干担当和实绩实效为江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在抓牢政治建设上展现新作为。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做到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检察工作原则由党确定、检察工作决策由党统领。扎实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在高质效检察履职中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二是在服务中心大局上展现新作为。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摆在首位,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重大恶性犯罪,依法惩治盗抢骗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持续加大高新技术、科技创新等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着力保障高质量发展。

三是在保护民生福祉上展现新作为。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特定群体保护等领域司法办案,做实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等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有成色。切实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做深做实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促进各类风险隐患标本兼治。

四是在做优法律监督上展现新作为。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和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以监督精准度促进提升司法公正度。全面履行刑事检察职责,强化对刑事诉讼和执行全过程监督。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和审判活动违法监督,完善对民事执行的全程监督。加大行政检察工作力度,更好促进依法行政。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升公益保护效果。健全监检配合制约机制,在法治轨道上强力推进反腐败斗争。

五是在强化队伍建设上展现新作为。全力提升队伍素能,一体推进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活动,夯实法律监督基本功,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检治检,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自身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牢记嘱托、担当奋进,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奋力开创现代化新重庆枢纽之城建设新局面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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