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思考
——以李市镇实施票决民生实事的实践为例证
王佳
摘要: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要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来、体现到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工作上来、体现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工作上来。本文以李市镇“六问六答”工作法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生动实践为样本,探索通过制度赋能将民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有效路径,为推动人民当家作主在地方治理中落地生根提供实践参照。
关键词:全过程人民民主;票决制;民生实事;“六问六答”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深刻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这一重大论断系统阐明了新时代发展人民民主的核心要义,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正是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转化为具体实践的制度创新,使人民民主贯穿于民生领域各环节,真正实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当前,如何深化票决制实践,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完善民主决策与监督机制,持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现形式,已成为地方人大工作的重要课题。
李市镇自2018年起全面推行此项工作,构建起“党委统揽全局、人大依法履职、政府高效执行、代表全程参与、群众广泛监督”的全链条工作机制,创新形成“六问六答”工作法,将民主理念贯穿项目生成、决策、落实、评价全过程。七年来累计实施农村公路安防整治、场镇路灯升级等9个普惠性项目,投入438.5万元,群众满意度连续七年达100%,生动诠释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治理中的实践伟力,为基层民主实践提供了鲜活范本。
一、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李市镇“六问六答”工作法
首问项目征集扎根深不深,答好民意基础题。李市镇坚持把广泛征集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起点,构建线上线下民意征集网格,坚持开门纳谏打通民主“最先一公里”。线上通过“掌上李市”公众号发布公告,1个月集中征集覆盖124个网格;线下组织116名三级人大代表开展“进院落、听民声”活动,依托代表家站收集诉求,发动网格员通过基层智治平台上报高频需求。2024年网格员上报高频问题197条,形成涵盖6大类152项需求的动态项目库,通过“指尖+脚尖”相结合的模式,真正让民意清泉汇入治理源头。
二问项目初定靶向准不准,答好科学筛选题。为确保有限财力精准投向群众最急最盼领域,镇政府建立财力可承受、群众可受益、实施可持续三重过滤机制,由镇政府联合代表、专家论证筛选。优先选取“切口小、见效快”的普惠性项目,如2022年亮化绿化工程精准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内街照明隐患,投入53.2万元更换66盏LED路灯并补植树木185棵。七年来9个候选项目平均优化率达35%,从“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实现了民生需求与政府供给的精准耦合。
三问项目审议共识广不广,答好民主协商题。李市镇将项目审议作为凝聚共识的关键环节,强化审议凝聚共识的关键作用。会前组织代表带着院落收集的民意参与酝酿;会中邀请政府负责人列席,详述项目建设内容并现场答疑。2018年农村户厕改造项目根据代表建议,将原计划砖混结构优化为造价更低的三格式化粪池,惠及户数增加52户。这种“民意导入-专业解析-民主优化”的闭环审议模式,避免优质项目因信息盲区落选,使民主协商成为项目优化的催化剂,杜绝代表“代而不表、议而不决”。
四问项目票决程序严不严,答好依法决策题。镇人大制定《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办法》强化制度刚性,固化差额比例、无记名投票等规则,将票决列为年初人代会法定议程。2018年票决的公路安防项目严格履行“政府报告-代表审议-投票公布”程序,经无记名投票以92%支持率高票通过。七年来9个项目平均得票率达91.6%,最高达96%,最低不低于85%,票决结果均当场公布并纳入政府年度考核目标,使民之所盼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政府任务书。
五问项目监督责任实不实,答好履职担当题。构建全周期监督闭环,组织代表通过专项视察、现场调研跟踪进度;建立“年中报进度、年初交总账”制度,负责人现场回应代表询问;发动群众参与、网格员实时反馈形成社会监督网,2022年亮化工程邀请居民担任义务监督员,发现电缆埋深不足问题3处并即时整改。近三年开展现场督察42次、整改问题29项,项目按期完成率100%,彰显监督刚性约束力。
六问项目评价效果好不好,答好惠民有感题。创新四维量化测评机制,次年人代会上代表从工程时效、质量安全、费用控制、群众满意度四大维度对完工项目评分。2023年敬老院改造项目以38.26万元实现电力线路全升级,因增设防雷装置超支2.3万元费用控制扣2分,但群众满意度获满分,最终98分评为优秀;对低于80分项目启动责任追溯,测评结果通过村居公示栏向社会公开。量化测评实施以来9个项目平均分95.6分,满意度均达100%,真正实现“民生工程由人民评判”“干得好不好,群众说了算”的民主真谛。
二、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成效与经验
李市镇七年实践深刻表明,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绝非简单的项目落地程序,而是一场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深度融入基层治理、显著提升治理效能的制度性变革。通过系统构建并有效运行“群众提、代表定、政府办、人大评”工作闭环,将票决制打造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关键载体,推动了民主程序与治理效能深度融合,为新时代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实践范式。
(一)破供需难题:彰显惠民实效
票决制的核心成效在于其鲜明的实践导向,成功将民主价值转化为可感可及的惠民成果。关键在于构建协同高效运行机制,确保民生项目从生成到落地始终紧扣群众急难愁盼,突出“三个精准化”:一是需求识别精准化。依托线上线下征集渠道广泛捕捉诉求,确保项目源头扎根真实民意土壤,弥合政府意图与群众需求鸿沟,体现决策信息输入的民主性和真实性,夯实了全过程人民民主“最真实”的根基。二是资源配置精准化。面对有限财力,建立科学筛选机制,聚焦普惠性“微实事”,优化投入结构,显著提升民生获得感,体现了公共决策中效率与公平的兼顾,是民主决策“最管用”的生动注脚。三是成效评价精准化。创新以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量化测评体系,赋予人大代表评价权并公开结果,形成硬约束倒逼项目质效,实现民主闭环的“最后一公里”,将人民当家作主具象化为治理成果评价权,充分彰显了人民民主“成果民主”和“实质民主”的内在要求。
(二)拓民主实践:深化理论内涵
票决制的深远价值在于其在基层层面丰富和发展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与实践,从三个维度拓展其实践路径,为理解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属性提供了鲜活样本。一是重构民主参与逻辑。打破传统“政府定事、代表举手”决策惯性,使人民群众通过代表深度参与重大公共决策,这是对“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这一根本制度设计在基层的创造性落实,体现了权力来源与行使方式的有机统一,夯实了民主“最广泛”的基础。二是贯通民主实践链条。将民主协商、决策、管理、监督有机融入项目征集、票决、实施、评价全周期,形成无缝衔接的民主实践闭环,有效克服了民主实践的碎片化、间歇性问题,是对“全过程”内涵的深刻诠释。三是提升民主治理效能。以程序化规则保障实质民主,严格票决程序、高得票率及结果刚性约束,确保民意切实转化为政府行动,体现了程序民主与实质民主的高度统一,使“为民做主”升华为“由民做主”,生动诠释了全过程人民民主“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本质属性与强大生命力。
(三)强人大效能:彰显制度优势
票决制为基层人大行权提供了坚实平台,显著提升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运行效能和权威性。一方面,实现了决定权与监督权的辩证统一,将法律赋予人大的重大事项决定权具象化为年度民生项目票决,并通过全链条监督机制推动监督从“事后”向“全程”转变,代表常态化视察、询问、跟踪、测评使监督更具刚性,丰富了基层人大履职的法治内涵和实践价值,使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作用更加凸显。另一方面,激活代表主体作用,为代表在闭会期间常态化、深度化履职提供制度化渠道,推动其从荣誉型、会议型向责任型、治理参与型深刻转变,有效解决“代而不表”“会后就散”的困境;更重要的是票决制成功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于基层治理实践,生动展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有效集中力量办大事、聚民意、保民生、促善治的显著优势,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可复制推广的制度方案。
李市镇的探索核心价值在于以制度化、程序化方式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落细落实,将民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新时代基层民主政治发展提供了方法论范式,为深化票决制实践奠定了坚实基础,也指明了需要持续探索的方向。
三、深化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践: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高质量发展的路径思考
李市镇及各地的实践充分证明,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坚实载体,其深化发展关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基层的活力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基。为使其从成功实践迈向成熟制度,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发展,需在已有成效基础上深化理论认识,推动实践创新,重点在以下方面深化探索:
(一)健全民主参与机制
票决制的生命力源于广泛真实有效的公众参与,未来应着力构建多层次参与体系,拓展深度广度保障实质参与。一是拓展参与渠道。在巩固线下渠道基础上开展数字化变革,探索集项目征集、意见反馈、进度查询、监督举报、满意度测评于一体的线上票决综合平台,突破时空限制覆盖更广人群,降低参与成本,实现民意实时汇聚,为科学决策提供强大支撑,同时关注数字鸿沟问题确保公平可及。二是提升参与质量。建立常态化民意吸纳与反馈闭环机制,确保合理建议及时回应并充分体现在各决策环节;探索引入深度协商民主模式,针对重大争议项目组织专题协商会、听证会,邀请多方代表深度对话寻求共识,提升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三是保障参与公平。特别关注弱势边缘群体声音,在平台设计和活动组织中创造便利条件协助其表达诉求;强化代表联系群众机制,代表联系群众时需侧重关注其需求,确保票决制惠及全民,体现民主“最广泛”“最真实”的要求。
(二)完善监督评价体系
强有力的全过程监督与科学评价是制度公信力的保障,需构建刚性约束与多元评价网络,确保惠民实效。一是强化人大监督。健全人大监督刚性与韧性,将民生实事明确列为人大年度监督重点,综合运用专项视察调研、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预算联网监督等法定手段,聚焦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对项目资金使用实时动态监控,建立监督问责联动机制,对严重问题依法启动质询、调查并移交线索处理。二是创新社会监督。探索委托独立第三方专业机构在项目中后期,对进度、质量、效益、资金规范性进行客观评估;建立便捷有效的群众监督举报平台,完善受理核查反馈流程,织密社会监督网。三是优化成效评价。完善以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量化测评,科学设计可量化比较的客观绩效指标,构建主客观结合的综合评价模型;强化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与部门考核、预算安排、干部使用挂钩,真正做到“干得好不好群众说了算”“结果真管用”。
(三)推进制度规范建设
要使票决制从“基层盆景”变为“广泛风景”,须加强顶层设计和规范建设,促进长效发展,实现可复制推广。一是构建标准框架。由上级人大牵头,总结各地经验研究制定工作指引或实施办法,清晰界定法律依据、基本原则、适用范围、核心环节操作规范、各方职责和保障措施,为基层提供统一可操作标准流程。二是明确刚性要求。对影响民主实质和效力的关键点做出规定,如保证征集时间覆盖面和渠道要求,候选项目必经充分论证协商并保持差额比例,票决必须无记名投票在人大会议进行当场公布结果具有法定约束力,实施情况定期报告接受监督,效果评价包含量化测评且满意度权重占主导结果公开。三是鼓励基层创新。在坚持基本原则前提下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允许不同层级区域因地制宜,根据实际在具体操作方式上探索创新;上级人大加强调研指导及时总结推广有效做法,形成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良性互动。
(四)提升代表履职能力
人大代表是制度实施的关键主体,需多措并举强基固本,夯实制度运行根基。一是强化系统培训。围绕票决制全流程所需能力设计针对性课程,内容涵盖民主理论、法律法规、调研方法、项目分析、财政知识、议事规则、监督技巧、数字工具等,采用多样形式确保实效。二是健全联系机制。完善代表联系群众机制,为代表深度融入各环节提供保障;建强用好代表联络站作为常态化民意收集站政策宣传站履职工作站;探索建立代表履职信息平台方便记录跟踪,提供必要履职支持。三是完善考评激励。建立科学履职档案,将代表在票决制各环节的参与情况和作用发挥作为评价核心,将结果反馈本人并探索向选民公开;建立健全正向激励和履职不力约束机制,激发内生动力和责任感,确保代表成为人民利益忠实代言人和政府工作有力监督员。
(五)把握深化发展关系
票决制的深化是系统工程,需辩证把握以下关键关系: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与发挥人大作用的关系。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同时充分尊重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其在项目征集筛选、审议票决、监督评价发挥主导作用,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共同意志和政府行动,党委通过人大组织实现领导支持创造性工作不包办代替。
二是尊重群众意愿与注重科学决策的关系。民主决策根基在于广泛深入真实收集民意,但非简单民意相加,需基于科学论证专业判断理性筛选优化,避免民粹或局部短期利益裹挟,确保项目符合公共利益具备可行性和可持续性,专家意见政府考量需在民主协商中与民意融合。
三是保证程序民主与追求实质民主的关系。严格程序是合法性和公信力保障必须执行,但程序是手段,实质民主即项目真解决问题群众真满意才是目的,不能满足于程序完备,更需关注项目落地效果和群众真实获得感,通过强化监督评价确保程序成果体现为实质成效。
四是鼓励基层创新与加强规范指导的关系。票决制源于基层创新深化仍需基层智慧,鼓励在原则框架内大胆尝试新方法新机制,同时上级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强规范指导提供制度供给解决共性问题,防止制度走样或流于形式,促进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
四、结束语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深化实践,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时代要求。立足已有成效经验,需在理论认识上持续深化,在实践路径上不断创新,使这一制度创新在实践中日臻完善成熟,真正成为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提升治理效能、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优越性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为丰富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贡献智慧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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