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日期:2023-06-02  作者:  浏览量:245

本网讯 6月2日,受市人大委托,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明兰率队到石蟆镇、朱杨镇,对《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据悉,根据《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检查〈决定〉实施情况的方案》要求,区人大常委会按照方案确定的检查重点,对《决定》宣传贯彻情况、配套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政府及部门落实责任情况、执法工作机制建设情况、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情况、执法队伍和执法装备建设情况、涉渔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等7个方面开展执法检查,并针对《决定》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收集意见建议。


当天,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长江禁捕管理石蟆工作站、朱杨镇涉渔市场等地,对工作站运行情况和涉鱼市场、餐馆对《决定》的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并乘坐执法船艇开展水上“四清四无”巡航检查。


随后的座谈会在朱杨镇政府201会议室召开。会议听取了区农业农村委对《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区法院、区检察院、区财政局、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等参会部门结合自身工作情况,对《决定》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长江流域禁捕,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是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有力举措。”罗明兰对近年来我区长江流域禁捕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她强调,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的禁捕氛围;各镇街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创新工作机制、压实主体责任,提升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智能化水平;部门之间要整合资源、加强协作、打破壁垒、形成合力,持续推动《决定》在我区落实落地落细。(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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