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2023-02-03  作者:  浏览量:457

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

关于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3日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人民法院院长曹天明所作的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法院2022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区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全力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持续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不断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奋力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江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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