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重庆市江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2023-02-03  作者:  浏览量:378

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

关于重庆市江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3日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邹云生主任受重庆市江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区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坚强领导下,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按照“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创造具有江津辨识度的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成果,为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江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热点新闻
最新动态
人大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