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2022-01-12  作者:  浏览量:1148

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

关于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12日 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唐大军区长所作的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过去五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充分肯定区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未来五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奋斗目标、重点工作和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及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区第十五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扛起大担当、展现大作为、培育新增长点,全力以赴建设科技创新基地、内陆开放前沿和陆港型综合物流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乡村振兴示范地、休闲旅游胜地和宜居城市,奋力谱写新时代江津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会议号召,全区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的坚强领导下,齐心协力、锐意进取,为高质量建设同城化发展先行区、全面开启江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不懈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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