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21〕第17号
重庆市江津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成立重庆市江津区选举委员会
和各镇选举委员会的决定
(2021年9月27日 江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的有关规定,重庆市江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成立重庆市江津区选举委员会,主持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指导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成立各镇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重庆市江津区选举委员会和各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由重庆市江津区人大常委会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