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村民们,《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指出:禁捕期限内,禁止在禁捕区域内进行生产性捕捞;禁止收购、加工、销售、运输、食用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近日,在笋溪河蔡家段周家湾院子里,蔡家镇人大禁渔工作督查组正在向村民们宣传禁渔法律法规。
蔡家镇境内有笋溪河、复兴河、清溪河等大小河流近10条,生长着鲤鱼、草鱼、鲫鱼、鲢鱼、黄辣丁等各种野生鱼类,禁渔工作开始以后,为让禁渔措施落到实处,蔡家镇人大组织区、镇人大代表开展了这次禁渔宣传督查工作。
代表们走进河流沿岸农家院坝,张贴禁渔宣传标语,散发禁渔宣传传单,采取召开院坝会、入户宣讲等各种形式,向村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关于重庆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面对面向村民讲解禁渔的目的意义,劝导过去喜欢捕鱼钓鱼的村民自觉遵守禁渔法律法规,不要在禁渔期间钓鱼、捕鱼。
同时,对河流所在村(居)禁渔措施是否落实、护渔人员是否到岗到位、工作是否认真负责等进行督查。还与农业中心相关人员、派出所民警一起,对一些重点河段进行不定时的巡查,一旦发现非法钓鱼、捕鱼等行为,立即没收渔具、渔获物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真正把禁渔工作落到实处。(阳斌 李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