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泉街道:扎实开展《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
日期:2024-04-18  作者:  浏览量:0

本网讯 为充分总结《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圣泉辖区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成效,深入分析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16日,人大圣泉街道工委组织代表开展《条例》执法检查,从人大角度、用法治力量推动圣泉辖区精神文明建设,助推江津区创建国家文明城区。


当天,执法检查组先后到商务广场金科美邻街、西江大道与南北大道路口,以及祥瑞城小区周边商场等地检查《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查看文明行为促进工作领导、文明行为培育、对不文明行为治理、市民文明行为践行以及《条例》宣传社会公众知晓等情况


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街道文化服务中心、创建办等部门对相关工作的汇报代表们就圣泉街道关于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展开讨论并发表建议意见。


执法检查组认为,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圣泉街道结合本地实际,统筹推进《条例》的学习和落实和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充分发挥圣泉街道“浒溪烟云”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小分队、小队作用,选树宣传“身边好人”、推荐文明家庭、道德模范等,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群众和干部职工讲文明、树新风,努力营造社会促进文明行为的良好氛围,促进辖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文明进步。


人大圣泉街道工委主任李祥华表示:“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和认同感,推动圣泉街道的精神文明建设,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刘泰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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