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持续创造“中国之治”
日期:2021-12-13  作者:  浏览量:781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再次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重要论断,是习近平总书记总结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提出的一个重大命题,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中国力量、中国精神。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始终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彰显了中国式民主的巨大优势。


  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上海长宁区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明确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在前不久召开的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系统深刻地阐述了这一重大理念,强调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这些重要论述,丰富发展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的内涵,对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理论作出了原创性贡献。


  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党是居于领导地位的。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而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实践和必由之路。离开了党的领导,全过程人民民主就失去了“根”和“魂”。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以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形成国家治理的强大合力。


  有效维护和发展人民根本利益。我们党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有效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不断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保障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权利,不仅要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要有完整的参与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了“四个要看、四个更要看”的重大论断,是检验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权利的根本遵循。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各环节环环相扣、彼此贯通,让人民的主体地位、民主权利生动具体体现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全过程、各方面。


  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经过长期探索,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建立起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完整的制度程序。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完善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这一真正的人民民主深深植根于中国大地、充满活力、深受中国人民欢迎,推动持续创造出更加突出、更加耀眼、更加灿烂的“中国之治”,为人类政治文明进步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易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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