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大常委会公告〔2019〕第23号
日期:2019-06-12 作者:
浏览量:2510
重庆市江津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天明同志
代理院长职务的决定
(2019年6月12日 重庆市江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重庆市江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天明同志代理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重庆市江津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6月12日